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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闻职业操守看“21世纪传媒”某些人的堕落
李立
//m.auribault.com 2015-12-25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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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年末出现了这样一条新闻,9月4日,21世纪网主编等人涉嫌通过有偿新闻非法获取巨额利益,被立案侦查。警方调查发现,自2013年11月以来,21世纪网主编刘某、副主编周某以及部分采编经营人员,勾结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财经类公关公司,对于愿意做“正面宣传”的企业,对其收取高额费用,通过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进行“正面报道”;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发布负面报道进行恶意攻击,以此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涉及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区市的数十家企业。之后,事件进一步扩大至整个21世纪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刊等多家财经媒体接受警方调查,21世纪报系总编沈颢、总经理陈东阳被警方带走。沈颢也很清楚自己被调查的原因: “一是通过负面新闻逼迫企业支付合作费用,二是收取企业的保护费 ,承诺不对其进行负面报道。”……

  在财经界颇具影响力的21世纪传媒,包括总裁、副总裁在内的30多人被警方调查,这一消息的出现不可谓轰动全国也足以震动新闻界。面对这些,我们不禁要问,这是怎么了?那些被誉为手握笔杆的战士、那些社会舆论的监督者怎么变成了不法利益的谋取者,法治的践踏者?笔者认为,作为新闻人,他们的职业操守丢了。

  客观公正的报道新闻事实,敏锐深刻的洞悉事件本质,正义勇敢的监督社会舆论……这些,都是记者这一身份赋予记者们的职责,他们要用手中的笔准确、公正、全面、客观的告诉我们这个社会都在发生着什么。披星戴月通宵达旦都已是家常便饭,哪里危险哪里冲在记者们的身上也不足为奇,正因如此,他们做出的报道为公众所信服;也正因如此,他们做出的报道为一些人所忌惮。

  这种情况下,有些记者视此为揭露丑恶弘扬正气的武器,继续坚守初心艰难前行,却也有些“记者”,将之变为了获取私利的丑恶砝码,肆意攫取践踏法律。以沈某为代表的21世纪传媒的某些人,不就是那些加了引号的记者吗?利用可以采访报道、发表文章的身份,通过负面新闻逼迫企业支付合作费,收取企业的“保护费”承诺不对其进行负面报道。

  在关于新闻记者的职业操守中,有这样的内容:“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应该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反对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不以批评报道相威胁或以表扬报道相引诱,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利。不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要挟他人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其它不正当目的。”照此一看,一些21世纪媒体人的做法显然是丧失了职业操守。于是,他们把“负面新闻”当做了威胁企业的武器、获取利益的筹码。最终也因“负面新闻”让自己锒铛入狱。

  新闻敲诈,葬送的不仅仅是这些媒体人的前途,更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媒体的公信力、企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市场的未来。当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异化为待价而沽的牟利工具,当媒体人露出“尖牙利齿”伸出贪婪的手化身寻租者、牟利者,为之受损的将是太多太多。

  新闻界的前辈邹韬奋先生坚守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节,任白涛先生发出过“笔可焚而良心不可夺,身可杀而事实不可改”的声音,这些都是新闻工作者所应坚守的职业操守。

  “莫忘初心,方得始终;初心既失,后悔莫及。”愿如沈颢这样的悔恨不再出现,愿如21世纪传媒某些媒体人的恶行不在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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