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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一名高知孕妇在北医三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为先后三份官方声明的出现,事件迅速在网上发酵。先是死者单位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发函,请求医院给出一份真实、完整的调查结论;紧接着,北医三院回应事件经过,并指出死者家属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秩序;至16日,中国医师协会发布声明力挺院方,质疑中科院理化所发声明的程序合理性,并表示相信法律会给纠纷双方一个交代。(1月17日《北京青年报》)
一起医疗纠纷,三份官方声明,可谓蔚为奇观。然而,归根结底还是权益之间的博弈。患者单位发函“讨说法”,医师协会发声明“力挺院方”,机构与社会组织介入民事纠纷领域,各自都有站位立场,严格来说都有“助拳”的嫌疑。
患者单位关心职工并没有错,要求医疗给患者家庭一个真实、完整的结论,也是人之常情,而问题在于医院所给的结论能不能得到患者家属的认同,以及如何支持职工家属维权,也涉及一个程序正义的问题,无疑职工的单位应当承担一个理性的角色。然而,单位却在官网上致函,与实体的面对面交涉不同,带有舆论讨伐的意味,诚如医师协会声明所言“程序合理性”存疑。当然,医师协会是医疗行业的协会组织,有“娘家人”的角色,发布《关心职工应与尊医守法并重》一文,多有指责的意味,在纠纷没有定论之前,其倾向也有违立场公正。
其实,三份官方声明,只是一场你来我往的舆论战,于廓清纠纷是非没有实质作用,怎么看都像是“医闹”的升级版。“医闹”由来已久,核心的问题是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地位有强弱之分,医疗技术本身有行业壁垒。找医院讨说法是找机构,并不是清晰的个人,因此总有被推诿的现象出现,同时,医疗过程伴随有不确定的风险,由医院给出医疗纠纷的说法,再科学合理都逃不了为自身辩解的嫌疑,很难取信患者。
事实上,此案亦是如此,单位发函的前提是患者家属与医院沟通难,或者说至少有被忽视感,被请求给予的帮助。医院在声明中反复强调患者家属存在“医闹”行为,将难沟通的板子打到患者家属,对此患者家属予以否认,到底有没有“医闹”尚各执一词,有待调查澄清,但是可以清晰看到这起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心理的对立。
医疗纠纷不可避免,关键是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的权益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公正的裁决。毫无疑问,这样的矛盾不能由医患双方来博弈,而是应该由独立而权威的第三方介入调查,得出结论并按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单位发函”折射的恰恰是权威介入缺位,或者说是介入的不及时不主动。虽然各地都有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也有医疗事故鉴定机制,但是这些机制都不健全,尤其是隶属于卫生行政主管机构,司法机构、社会组织参与的程序低,专业性与独立性不足,导致公信力欠缺,而不被患者选择和依赖。“单位发函”或许程序不合理,但是不是向权威机构而是向医院“讨说法”更值得反思,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单位、有机构替权益“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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