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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快播案”,由于微博、门户网站对庭审进行直播,加上网友广泛参与及媒体多角度的报道,此案连日来成为舆论焦点。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坚决支持对“快播”涉黄案进行依法查处。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缩减了彼此之间的连接距离,让当今世界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互联网不仅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对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也会在某种意义上陷入“公地的悲剧”,遭遇涸泽而渔的开发与利用。真实与虚假共生,私利与公益并存,各类信息鱼目混珠,各类用户良莠不齐,互联网也会沦为是非地和名利场。一些缺乏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的商家,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一些背离法律规范的生意;尽管这样的做法能够“生财有道”,却难免要接受法律的规训与惩罚。
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的当下,一些人的精神家园却荒芜甚至杂草丛生。面对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冲击,有些人陷入了“口袋满当当,脑袋空荡荡”的价值迷失和精神失衡之中。为了博取眼球,将注意力转化为财富、关注度、名气等社会资本,一些商家不惜剑走偏锋、铤而走险,在道德、法律和人性的边缘地带不断堕落。
只有塑造一个健康的互联网环境,让网络运行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才能让公众更好地享受互联网的便利与美好。这一切,不仅需要互联网管理部门延伸触角,健全实施操作系统,减少违规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也离不开广大网民的参与。说到底,每个网民既是优良网络环境的受益者,也是其建设者,需要为此支付一定的成本。
只有扎紧制度的篱笆,让“害群之马”得到有力的惩戒,提升违规成本,社会规范才会更有震慑力和约束力。从这个角度上说,“快播案”给当下方兴未艾的互联网经济补上了一堂法律课,需要公众更多的支持与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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