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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武:职业打假年赚百万让监管蒙羞
//m.auribault.com2015-04-14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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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州活跃着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以购买假货、问题商品,直接向商场索赔或打官司索赔为生;他们频频出入法庭,综合法律素养虽比不上职业律师,却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少数几部法律研究得滚瓜烂熟;他们大多数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最高年收入达上百万元……他们就是职业打假人。据不完全统计,广州职业打假人不少于100名。萝岗区法院、越秀区法院及广州中院数据显示,近年广州地区法院受理消费维权类官司,80%甚至95%以上由职业打假人发起。(4月13日《南方都市报》)

  以打假来赚钱,只要不违法合情理,也是合法劳动、合法收入。只不过,职业打假人越来越多,甚至迎来一个“赚钱的时代”,是不正常的市场生态,对于市场秩序来说,也是种倒退。尤其对于监管者来说,应该是件脸红的事。

  存在即合理。职业打假越做越大、越做越专,打假个人、打假团体不断涌现,说明职业打假有生存土壤。试想,如果有一天,市场上没有假货,谁还去打假?纵然假货消灭不了,执法部门足够给力,职业打假人也没有生存空间。可现在看来,职业打假人反而成了消费者的帮手、监管者的补充,弥补了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空间有限的现实。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我们每天享用的面包不是出自面包师的善心,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私心”。职业打假人发挥了正能量,不管他们是私下收钱还是公开起诉,只会对市场有好处,对社会是有益的,我们不该对他们拍砖。但监管部门不能这样得过且过,相反应该有羞耻感。

  依靠职业打假来拯救商品质量,其作用有限,更不是一劳永逸之举。最终,我们还是要靠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联动起来,一起抵制假货,逼仄假货制售空间,依法打假,依法维权,依法对制售假货行为课以重典,既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也维护商家企业的权益,让职业打假人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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