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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公推直选”让职工放心
王鹤飞
//m.auribault.com 2016-08-09 来源: 中工网—《劳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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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寿光市总工会自去年开始推行企业工会主席公推直选,目前,已在1个行业、56家企业开展了这一工作,其中,19家企业工会主席获连选连任,26家企业工会主席经职工选举“换人”,12家企业新推选了工会主席。(8月5日《工人日报》)

  工会是职工之家,作为“娘家人”,工会队伍建设水平事关职工群众根本利益。而作为“一家之主”的工会主席,能否被职工认可、是否称职,只是领导满意远远不够,职工说好才是真好。山东省寿光市总工会推行企业工会主席“公推直选”,将选人用人的权利直接交给了职工群众,真正做到了让工会主席从职工群众中产生,选出来的工会主席能替职工说话,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群众,让职工放心。

  虽然,目前一些地方的企业管理层对“公推直选”还不太理解,对其积极的意义认识不深,制度设计层面还需更进一步完善。但是,实践证明,“公推直选”保障了职工群众对工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同时,通过“公推直选”让广大职工群众直接参与推选出自己的“娘家人”和“代言人”,使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信任感增加,又进一步提升了工会组织作为企业与职工群众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发挥。

  当然,要更好的推广企业工会主席“公推直选”,在把选拔工会主席的标准交给职工群众的同时,也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方面要维护好企业利益,让工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应尽可能地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利益。毕竟,工会的根基在职工、力量在职工,作为职工群众直接参与推选出的工会主席,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问题,当好职工群众利益的“维护员”,这样才能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和谐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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