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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婚育就业歧视”说不
吴玲
//m.auribault.com 2015-12-07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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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京大学举办能源环保、生物医药类人才招聘大会。现代快报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尽管少有企业在招聘简章中表明性别和婚育要求,但在现场一对一面试中,招聘人员多少都会谈及应聘者的婚育诉求。有求职者告诉记者,50多个人的应届研究生班,截至目前,20个女生中竟无一人拿到offer.(12月6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女性求职中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已婚已育妇女在职场中更受青睐。有的用人单位虽然在招聘广告中没有明确标明“已婚已育”,但求职时都会被问到有没有结婚或有没有生小孩。很多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就被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已婚未育的绝对不考虑。为什么已婚已育吃香?这是企业讲究效益最大化,成本最低化的“利益眼光”的必然。在企业看来,女性从怀孕到生产至少要经历一年多的时间,这段时间肯定会影响到工作。企业岗位多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自然不希望因员工怀孕影响到工作。

  招聘青睐已婚已育是社会的尴尬。从企业的社会责任来说,过分看重已婚已育,而忽视未婚未育女性就业,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企业不仅仅是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体,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体,还是社会整体财富积累、社会文明进步、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企业应该尽到社会的责任,不能只从眼前自身利益考虑,应从社会大局出发,从人性化的角度看待女性就业。正确的态度是,不看是否已婚已育或者未婚未育,而是以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不是企业需要的人才,以能力为标准,而不是“以我为标准”的自私。有关部门应该向“婚育歧视”说不,切实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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