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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多名网友发现,数百个文学小说类贴吧被封,吧内帖子无法访问。当日,百度贴吧发公告称,即日起发起全面整顿清查盗版内容行动。截至目前,百度贴吧已经暂时关闭数千个文学类目贴吧,后续将全面清查其中可能存在的盗版侵权内容,待清查完毕后再向网友开放。(见5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前有百度文库,后有百度贴吧。在发布盗版文学内容这事上,百度的前赴后继和它之前卖贴吧、竞价排名一样,令公众尤其是辛苦码字的独立创作者失望,他们的劳动果实在没有任何利益回报的语境里得到了最大共享。
作为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完全可以更傲慢——我们这么多贴吧,你的原创作品通过我们的平台发布共享,对提高点击率、流传度都是好事。的确,对作品来说,贴吧的转载何尝不是一种“求之不得”的免费宣传和广告呢?
但是,知识时代中,一切知识产权都应受法律保护,而且文学创作本身有其行业规则。百度贴吧的免费共享,正在破坏这些规则。比如,我国有许多专业文学网站,它们和原创作者签订了合作协议,网站花钱买来了内容,却无偿被贴吧所用。这无论对于专业文学网站,还是相关作者来说,都构成了权益上的侵害。
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也有明确规定。《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4年前,百度就曾因文库中有多名作家的小说而被韩寒等知名作家起诉,结果作家获胜,百度文库被判向作家们道歉,进行经济赔偿。其实,那时百度就该有所觉醒,从高管到具体管理员,都应树立起起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信息时代,不该是个完全免费和共享的时代。这或许与互联网共享理念有所背离,却是对文字及艺术创作者劳动成果及创作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在还原知识时代本应有的常识。如今百度虽后知后觉,也算在舆论风暴和差评不断的当口,为自己赢得了一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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