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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红头文件”能否不再“任性”?
文如刀
//m.auribault.com2015-03-02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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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倍受关注的“两会”已拉开大幕。在今年“两会”上,《立法法》修正案将获通过。已经公布的修正案草案对地方立法权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作出了明确的限定。如果这些规范能够顺利上升为法律政府,政府“红头”文件乱象有望得到根治。

  作为公权力的化身,严肃、庄重、权威、醒目是“红头文件”与生俱来的特质。然而,在其诞生千余年后的今天,一些奇葩“红头文件”却屡屡让人们感到“也是醉了”。例如,四川省公安厅某工作人员利用红头文件大搞权钱交易(据2015年1月29日新华网报道),江西某镇纪检委发文件批评食堂“菜里没有肉”(据2014年8月29日《新京报》报道),福建某县政府下文提出没有初中毕业证就办不了结婚证(据2007年3月28日《东南快报》报道)……这些“任性”的红头文件不仅影响了公文的权威性,更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让本来的规范性文件成了“不规范文件”,成了让人啼笑皆非的段子和某些人贪污腐败的梯子。

  “矩不正不可以为方,规不正不可以为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要求按规矩办事,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中纪委针对久已存在的红头文件乱象,曾经在其官方网站上刊文指出,少数“红头文件”突破了法律规定。

  红头文件是权力的载体,红头文件泛滥的背后是权力的滥用。要从根本上解决红头文件泛滥的问题,必须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采取有力措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在简政放权、防止权力滥用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今年2月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两年来国务院共取消和下放了700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以及38项核准事项,放开了5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并改革商事制度,实行了先照后证和注册资本认缴制。这些改革措施斩断了政府伸向社会和市场的权力之手,可以说是从根本上堵住了“红头文件”滥发的源头。

  然而,仅仅如此还不够。因为权力的本性就是自我扩张,直到其遇到阻力不能前进为止。今天改革掉的权力,明天还可能长回来。惟有将权力约束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够防止权力的反弹,永远勒住红头文件这匹任性的烈马。目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就是运用法律的手段来限制政府滥发文件的典型例子。例如,将较大的市的立法权限明确界定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再如,规定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等等。如果这些规范能够顺利上升为法律,就是给政府“红头”文件立了最管用的规矩。

  法治是约束权力的最佳手段,是关住权力的最好笼子。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相信随着中国法治的日益昌盛,“黑头”(法律)管不住“红头”(文件),“红头”管不住“口头”(领导指示)的现象将会逐步绝迹。今日那些让人瞠目结舌的奇葩“红头”文件,也终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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