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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旧迎新,一些媒体早把年度盘点作为一个工作惯例。如《南风窗》杂志推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已有13个年头了,2015年底,其以《担当中国》为主题,表彰了7名“富有可贵的担当精神”的年度人物,“不仅详细讲述了他们如何久久为功,做出了一番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成就,也讲述了他们在努力的过程遭遇到的种种曲折”。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公安局副局长赫峰名列其间。《南风窗》的颁奖词说:“在‘呼格案’平反过程中,赫峰始终坚持一个司法人员应有的操守和良知,即使离开了刑侦一线,仍然积极推动冤案再审”。
记得2014年底,我写了一篇短文《别忘了“呼格案”的内参记者》,点赞了此案平反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一位斗士——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其实,此案平反还得“别忘了”另一位有功之臣,即时任呼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赫峰。汤计屡屡向高层写内参的背后推手就是赫峰。
按理说,当年“4·9”女尸案发生在新城区,赫峰与此案并无任何交集,仅仅是听说而已。再说正值“严打”时期,几乎无人会觉得从重从快可能形成冤案。直到2005年,已经升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刑侦工作的赫峰组织抓捕了赵志红,意外获得了“呼格案”可能是冤案的线索。从此以后,他便与“呼格案”有了无法剥离的“关联”,近10年中锲而不舍地在积极推动再审,是真相大白天下的关键人物。
梳理“呼格案”的平反进程,赫峰之功在于六个“第一”:根据赵志红的交代,第一个带人去现场核实,做实嫌犯作案细节;在成立专案组后,第一个发现当年侦办此案的冯志明举止反常,并迅速向公安厅领导汇报,将有重大疑点的冯志明踢出专案组,使复查顺利进展;重新查阅卷宗时,第一个发现呼格翻供的笔录被隐匿;经过复查,政法委、公安厅已经得出“‘呼格案’是错案”的结论后却不了了之,第一个寻找正当途径,向上反映情况;第一个借助媒体,接受采访披露案情(汤计5篇内参的主要材料源于赫峰提供);当2012年冯志明已擢升呼市公安局副局长,时任公安厅厅长的赵黎平专门出具“证明”:“冯志明与‘呼格案’无关”,第一个提出质疑,挑战威权。
赫峰矢志不渝地替呼格主持公道,力主平反这一冤案。同事的另眼,朋友的劝说,家人的担忧,并没有一改其初衷,相反,令他由衷发出了一个颇有震撼力的诘问:“错了不去查证,还叫什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10年的关注和奔走,他的坚持也从一开始的职务行为逐渐变成了有更多情感投射的关怀。作为司法系统内部的知情者之一,赫峰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赫峰的职业培养了他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超群的思辨能力,使他能在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情境下发现真相。当发现了真相之后往往会出现两端:一是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或慑于权势,或顺于潮流,或屈于名利,将真相“自我消化”了,保持不该有的沉默;二是出于良知,敢于说真话,敢于披露。赫峰显然是属于后者。恰如赫峰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所说:“为什么明明错了就是不给平反?司法人员得有职业道德,就算没有职业道德,也得有良心”。只是这种“良心”支撑着赫峰的担当精神:担当公正,担当正义,担当真理。
赫峰在平反“呼格案”中所彰显出的执著的担当精神应该带给所有司法人员以启示:审慎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对生命的最大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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