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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凌:让“混混干部”混不下去
//m.auribault.com 2015-12-18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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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危害而言,“不作为”现象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与群众利益最为密切,对政府公信的侵蚀,对党心民意的损害,也不能小视

  推卸责任“打太极”,欺上瞒下“和稀泥”,求稳怕乱“做样子”……一些群众把这样的干部称为“混混干部”。在本报近日报道中,湖北郧西县已经开始使用GPS定位、工作轨迹研判等新方式考核管理干部,曾成功辨析一位谎称在城里办事的干部。“混混干部”的日子,真是越来越难过了。

  “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作为一名党的干部,不管身处什么岗位,无论担任什么职务,都应当把勤政为民的担当和责任扛在肩头。然而,总有一些人在其位不谋其政,为官不为混日子。有的是“不敢为”,担心冒风险、得罪人,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畏首畏尾、患得患失,不是迎难而上,而是选择不贪不占、啥也不干;有的是“不愿为”,光说不练、浅尝辄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态度高度认真,轮到具体执行却左顾右盼;还有的是“不会为”,有群众便反映,一些领导干部对“互联网+”等新概念言之凿凿,却连电子邮件都不会发,“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结果干工作不得要领、搞改革无所适从。

  《资治通鉴》曾记载唐代一位名为王及善的官员,因才行平凡被时人讥讽为“鸠集凤池”,也就是“斑鸠占了凤凰池”。甚至他身处右相之位,也只作出一条规定,要求官员不准骑驴入官署。“驱驴宰相”的骂名警示我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庸。不作为,混日子,就危害而言,由于其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与群众利益最为密切,对政府公信的侵蚀,对党心民意的损害,也不能小视。

  “不作为”之所以难治,令人徒唤奈何,还在于制度不够完善、机制不够顺畅。假如“干好干坏一个样”“上面没有人,干死都不行”这样的潜规则充斥官场,“为官不为”难免成为一些人的首选;倘若权力清单不完善,服务流程不透明,百姓受了气还无处投诉,再加上问责“短路”、考评“短腿”,“混混干部”势必会有生存的土壤。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在这个意义上,从中央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到贵州省黔西南州推行干部“召回”,再到湖北郧西县把信息化考核贯穿干部管理全过程,根本目的,就是要扎紧制度的笼子,直击庸懒散的痛点。

  当然,正如根治顽疾,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治理“混混干部”同样需要耐心和毅力。比如,如何让制度更加客观刚性,让标准更加直白透明,而不仅仅停留在“研究”“视情节轻重”等略显含糊的表述上?比如,如何更好统筹工作与人力,缩小“苦乐不均”?再比如,能否有更加完善的激励机制,让一些“天花板干部”更有奔头?这些问题,同样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清代官员武承谟任无锡县令时,曾在县衙照壁上撰联:“人人论功名,功有实功,名有实名,存一点掩耳盗铃之私心,终为无益;官官称父母,父必真父,母必真母,做几件悬羊卖狗的假事,总不相干。”干部状态是一个地方发展的晴雨表,行进在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这样一个官箴,值得那些“混混干部”细细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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