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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28日发布公告,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符合条件的民营、国有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这意味着,经过四年多的试点,虚拟运营商(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将获得正式商用牌照。
从2013年底至今,工信部先后向5批42家民营企业发放移动转售临时牌照,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可以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基于自身品牌的通信 服务。在这一背景下,降低资费价格、月底流量不清零、取消漫游费等业务相继出现。此外,工信部还开放民营资本进入宽带接入市场,有16个城市参与首批试点。如今,四年多的试点终于修成正果。这将有望打破电信业垄断的局面,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倒逼传统电信运营商改变经营和服务理念,做更为精细化的调整,将“提速降费”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也将为参与其中的企业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为电信业打破传统经营模式创造了契机。
虚拟运营商获得正式商用牌照后,转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可向工信部申请移动转售客户服务号码,可按照批准的位长、用途等规范使用。而且公告明确,基础运营商给予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运营商同类业务平均单价或套餐价格,同时鼓励双方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及商业合同约定,及时对批发价格进行调整,使虚拟运营商不再“批零倒挂”。更大的操作空间,让民资、外资企业等可以在价格、服务等方面与基础电信商展开充分竞争。
但要让民企、外企等真正融入电信业也绝非易事。只能做通信转租业务的局限性,决定了相关企业势必要花费大笔“转租费”,而在网络安全、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保护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等方面,也离不开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技术支持,这可能又将是笔不小的费用。此外,三大运营商在移动电话、电信宽带等方面已拥有了庞大的固定用户,鉴于时下许多人的手机号都与社交软件、支付工具等绑定,一般不会轻易换号,所以新进的民企、外企只能发展新的用户。
要提高民企、外企等进入电信业的积极性,必须放低门槛,国家有关部门应先期让基础运营商以较低价格向民企、外企提供基础网络资源;同时要进一步细分电信产业链条,竞争性较强的产业要大胆引入战略投资者;此外要加快国有电信业的混改步伐,使得股东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模式,激发企业更大的活力,进而推动资费优化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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