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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板”是权力,更是责任
朱忠保
//m.auribault.com 2015-11-12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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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淄博市教育局原局长张洪亮“全家非法敛财,6人落网”案,成为“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例——11月10日的《检察日报》报道了该案的诸多细节。

  报道显示,张洪亮案涉及其5名亲属,妻子、女儿、妻兄、妻弟、妻妹,5人分别因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伪证罪等受到刑事追究。血浓于水的“一家亲”,演变成了贪腐齐上阵的“一窝黑”。

  据检察官介绍,张洪亮多达100余次的犯罪事实,主要集中于其在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担任“一把手”期间。“我能拍板决定”成为他的“口头禅”,而其腐败恰与这“拍板决定权”密不可分。

  有媒体曾对“一把手”的贪腐现象做过这样的归纳和概括:财务审批上一支笔——许多贪腐分子都是独揽财务审批大权;选人用人上一人定——这是某些腐败分子买官卖官的典型特征;权力运行上一把抓——有些贪腐的一把手对权力、特别是对人财物等实权十分眷恋,不讲分工协作,把实权全部抓在手中。当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一把手”所掌握的“拍板权”,使“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等往往成了走过场和说说而已。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科学民主决策,而且容易助推“一把手”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综观近年来落马的领导干部,“一把手”不少。“一把手”涉腐涉贪,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所以,如何破解监督“一把手”,既要分权,更要限权。对此,中央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这些论述,抓住了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抓住了反腐倡廉的重点环节,更为今后相关部门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和方向。

  对“一把手”,关键要强化“晒权”和监督,要通过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决策民主化和制度透明度,保证权力的公开、规范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一把手”不能轻易“拍板”,是杜绝腐败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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