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医药代表本应是受过医学或药物学的专业教育,具有一定临床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的医药专业人员,经过市场营销技能的培训,从事药品推广及宣传工作。换言之,其职责是将药品推荐给临床医生,同时还要观察药品疗效和追踪药品的不良反应,而不是直接卖药。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未经备案不得在医疗机构内部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见1月3日《人民日报》)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药品质量参差不齐、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药物滥用等问题仍较突出。基于此,国家出台药品领域重大改革政策,如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如今又加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是在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发力,对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意义深远。
2016年央视对上海、湖南6家大型医院开展的一次调查发现,医药代表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医生收的回扣则是药品价格的30%~40%,几乎每一起医疗回扣丑闻的发生,都与医药代表脱不了干系。医药代表已成为高价药品和医疗腐败的代名词,腐蚀了医生,扰乱了药品市场,损害了百姓利益。
上世纪八十年代,南方一家合资制药公司最先为社会“培养”出了一批医药代表,旨在“架起药企与医生沟通的桥梁”。之后其他药企竞相效仿,医药代表大量涌现,目前全国已有300余万之众。医药代表本应是受过医学或药物学的专业教育,具有一定临床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的医药专业人员,经过市场营销技能的培训,从事药品推广及宣传工作。换言之,其职责是将药品推荐给临床医生,同时还要观察药品疗效和追踪药品的不良反应,而不是直接卖药。然而,由于医药市场恶性竞争,加之市场不规范、流通不畅、管控不力等因素,医药代表逐渐“变质”,成为不择手段卖高价药的“代表”。
此次国家出台《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是对医药代表乱象的有力整饬,《办法》本身只是个法律文本,还需各地制定或出台相关细则。首先,进一步完善医药代表行业监管法规,让医药代表“戴着镣铐跳舞”,将药品采购关进法治“笼子”。一旦发现医药代表有违规行为,除了依法处理相关企业和当事人外,还应对涉事医院及负责人进行问责查处。同时,国家和地方要持续推进医改,让基本药物的使用成为临床主流,让医药腐败逐渐失去寄生土壤。特别是,提高资格门槛,提高队伍素质,推动行业自律,让医药代表回归本位,更多地代表公众利益。
虚高的药价2015-03-10 |
郑山海:“药品贵20倍仍中标”是定价权垄...2015-04-22 |
乔 杉:药价谈判不妨带着患者一起玩2015-06-24 |
不要被药店绑架而开医药改革倒车2016-02-29 |
降低进口药价仅靠“谈判”行不通2016-03-10 |
除药价虚火 惠患者实利2016-05-30 |
“炒”高的药价必须降下来2016-12-26 |
药价虚高的水分 还得用力挤2016-12-26 |
顽疾2016-12-27 |
谨防黑手干扰“两票制”医药改革2017-01-10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