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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救赎“诈骗之乡”
吴迪
//m.auribault.com 2016-09-06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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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呀,我们互相伤害!”这本是句网上流行的戏谑之语,表达网友间“相爱相杀”的玩笑式情绪。如果“犯罪之乡”不躬身忏悔,“互害型社会”的危害必然不远。

  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被骗猝死案发生后,有“诈骗之乡”之称的福建安溪被重新挖掘出来。多方人士反映,当地一些人甚至认为诈骗是种“谋略”,他们不以诈骗为耻,而“以诈骗不到钱为耻”。(见9月1日《新京报》)

  从勤劳致富的“茶都”到不劳而获的“诈骗之乡”,地域标签的转变,实则是个体价值取向逐步外溢并侵蚀集体价值取向的体现。

  一个好好的“茶都”怎么就成了诈骗窝?贫穷是当地人眼中的罪魁祸首。不容否认,在一些地方,田地荒芜、人口外流,安居乐业并不轻松。可古今中外从不缺贫困之处,也不是所有穷乡僻壤都出问题。贫穷显然并非集体行骗的必要条件。

  以诈骗起家甚而致富,却并未遭到道义上的谴责,结果便是应验了“坏苹果法则”的作用——一个人“带坏”一个村。而这同样是另外某些地方成为所谓“犯罪之乡”的重要原因。

  文明古国,民风淳朴。“仁义礼智信”的崩塌,很难说是某方面的问题。经济社会和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让包括村规民约在内的诸多社会契约纽带发生断裂,在旧的秩序被时代侵蚀、新的法治思维尚未到位的“洪荒”中,“诈骗自古有之,两军对垒时常用,是一种谋略,对社会带来的伤害也仅是‘骗骗人而已’”的自我消解便不足为奇,罪恶感便也显得无足轻重。

  混淆了善与恶、是与非,便作恶不自知,甚至以恶为善。任由这种与社会主流相撕裂的价值观滋生蔓延,其后果就是形成互害型社会。在“罗生门”的故事中,撕扯一具尸体的头发卖钱的老太太,在被路人指责没人性时,却说“你知道她生前是个什么样的恶人吗?”这名路人恍然大悟“为了生存,还有什么不可以的”,于是抢走了老太太的衣服。

  对弱者不再同情,对他人尊严不再敬畏,即便成为掠夺者,之后何尝不会被人掠夺?当诈骗被奉为“谋生手段”,当“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心理席卷而来,谁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那“罗生门”下的老太太?

  “来呀,我们互相伤害!”这本是句网上流行的戏谑之语,表达网友间“相爱相杀”的玩笑式情绪。如果“犯罪之乡”不躬身忏悔,“互害型社会”的危害必然不远。

  在挽救人心与道德的路上,有人提出诸如基层治理、社会共建、回归乡土文化等建议。眼下,更重要的是“医心”——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找到他们最缺失的,在推动不同地区经济平衡发展的同时,强化基层治理,尤其是让对法律、道德及公序良俗的敬畏深入人心,才恰是对症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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