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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将体育产业提升至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并列的高度,同时也明确了扩大体育消费将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着力点。体育消费作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潜力巨大,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将会发生巨大的作用。
事实上,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关系非常密切,扩大体育消费是发展体育产业的关键,而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又会拉动体育消费,两者互为因果、水乳交融,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
体育消费,顾名思义,就是人们用于体育活动及相关方面的消费。主要包括用于购买体育服装以及运动器材,购买体育期刊、书报等实物型消费,用于观看各种体育比赛、表演、展览等所进行的观赏型消费以及用于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健身训练、体育健康医疗等参与型消费。概而言之,体育消费是现代生活消费的一部分,是指人们在体育活动方面的个人劳务消费支出。
体育消费和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体育产业的发展一样,我国体育消费还处于起步阶段。比如北京市2009年就进入了人均GDP一万美元的时代,按照世界银行划分的标准,5年前北京已经属于中等富裕程度的城市,但北京人均年体育消费仅仅为73元。这和体育发达国家相去甚远。不仅如此,我国人民体育消费结构也不尽合理。具体表现为实物性消费占比过高,观赏性消费和参与性消费相对不足,这当然也和我国体育产业结构有关。据统计,现阶段,我国体育产业80%是体育用品,20%才是体育服务业。为此,《意见》明确要求要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这也意味着,我国未来体育服务业比重将会大大提升,这当然会反过来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在扩大体育消费的同时,逐步改善我国人民体育消费的结构。
体育消费不足,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从供给的角度,我国目前体育设施还不完善,大量场馆还没有向社会开放,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这导致参与型消费不足;体育产品与服务供给能力相对有限,绝大部分属中小企业,还无法做大做强,这导致实物型消费不足;职业体育刚刚起步,半职业和伪职业现象普遍,这导致观赏型消费不足。而从消费主体的角度看,国人还没有养成体育消费的意识。无论是我们引以为豪的社区健身器材还是大妈的广场舞、老少皆宜的健步走,基本都是不消费。这种浅层次的锻炼缺乏指导与科学性,也无法拉动体育消费。
对症下药,扩大体育消费就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完善体育设施,这是扩大体育消费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保障。《意见》在“总体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尤其在“主要任务”中提出“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等。如果这些目标得以实现,那么,人民群众参与性的体育消费一定会大幅增长。其次,要进一步提高体育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这也是扩大体育消费的关键环节。对此,《意见》也提出了许多颇富新意的政策举措。如“促进康体结合”、“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预防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展健身休闲项目,丰富体育赛事活动”,“推动职业体育改革”,“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等,这些思路和举措有利于体育新产品、新品牌、新业态的涌现,必将促使我国体育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必然大幅度扩大我国体育消费规模。最后,还需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健身环境和体育氛围,培养人民群众积极自觉的健身习惯和对于体育的热爱。这是扩大体育消费的前提。为此,《意见》提出“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提倡每天健身一小时”,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这些建设性的意见倘能落实,必将有利于人们养成良好的健身习惯,为体育消费打下基础。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在舆论和制度上,大力提升体育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让体育真正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成为衣食住行之外的第五生活要素。如果体育能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占据这样的位置,那么体育消费就是人们的一种理性行为,无需动员;扩大体育消费也不用费那么多的心思,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