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今日推荐-正文
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南方日报评论员
//m.auribault.com 2017-02-21 来源: 南方日报
分享到: 更多

  为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环境保护部日前已派出18个督查组进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市),展开为期一个月的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在18日、19日连续两天的督查通报中,多地政府和企业被环保部点名。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突出了生态环境对整个国家和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为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正如此次高规格专项督查本身所显示的,在诸如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人民群众高度关心的焦点问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压力传导不到位、预案编制不合理、监管机制不完善、执行中打折扣,不仅指向了具体问题,更凸显了一些地方在发展理念转换、环保责任落实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加强。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按照计划,专项督查将重点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2016年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淘汰工作进展及在用锅炉分布情况、“散乱污”企业依法治理情况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落实情况等。这表明环保督查不止督企,更在督政。只有坚持以督政为主导,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分阶段推进,不断传导督查压力,才能切实督促地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结合督查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树立问题导向,对照和正视督查反馈暴露的问题,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及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跟进,并且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对督查组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

  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到约谈、督查,环保督政手段和内容的日益丰富和深化,凸显了生态环境保护在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将其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专项督查为抓手,推动形成落实环保责任的长效制度机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要完善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终身追究。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态环境建设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一头连着社会和谐稳定,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警醒,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把生态红线的观念牢固树立起来,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发展,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步入生态文明新时代。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