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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书记骑摩托车下乡:不可“捧”亦不可“棒”
//m.auribault.com2014-08-15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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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江苏扬州仪征市委书记骑摩托车到真州镇走访的照片在网上流传。照片上共4名男子,共乘两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并排行驶,地点在一家企业的门前水泥道路上,中间驾驶摩托车的男子为仪征市委书记程希。(8月14日《现代快报》)

  对于这张照片,引起了两种不同的议论。

  一种是赞扬。发出照片的人就热烈赞扬说,这种做法是“当地街头干群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一道亮丽风景”。我觉得,市委书记骑摩托车下乡,确实是一件好事,确实反映了我们的干部作风的转变。但是,应该认为,由此得出这些官员和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恐怕有夸张之嫌,评价太拔高了。

  一是,在整治“四风”、转变作风的大环境下,书记骑摩托车行走一下,不应该那么难见,也不需要如此惊奇。二是,再具体到本次事件的实际情况,就更不值得大惊小怪了。根据市委书记自己说,他们是到长江村去看望贫困户的,之所以骑摩托车,因为从村部到贫困户家有一段路小汽车不好走。这就是说,书记们是开着汽车到长江村的,骑摩托车是因为小汽车不便通行,其实就是从村部到贫困户家,估计就是几分钟的时间。书记骑了几分钟的摩托车,走了一小段路,就这样鼓吹起来,确实不符合实际,此事不可乱“捧”。

  另一种议论是批评。大家从照片中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包括书记在内的4个人均未戴头盔,属于违章行为。有人还援引法律规定,“驾驶人应受到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的处罚,乘坐二轮摩托车人员没有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元。”其实,书记骑摩托车没戴头盔,是因为本来没有骑摩托车的安排,是临时起意的。而且,这是从村部到贫困户家庭的路上,虽然照片经过的是一家企业门口,看起来比较宽阔,这里应该属于村里的道路,未必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辖的范围。二是,根据信息显示,两辆摩托车都超过了检验有效期,交强险也过期了。这也不能把板子打在书记的屁股上,他们是在村部,可能是临时借用的其他村干部或村民正在使用的摩托车,至于超过了检验有效期,只有车主知道,借用车辆的书记是不知道的。所以,批评书记也有点冤,我们也不能“乱棒打死”。

  那么,这事有没有什么教训?

  当然有。一个教训是,这样的事,既不是什么先进典型,也不是什么反面教材,可以说没有新闻性,没必要拍照,更没必要传到网上。拍照上传就是多此一举。这个教训就是,“领导浑身是新闻”的观念需要改一改,不要再无区别地记录官员的一举一动了。

  第二个教训是,如前所说,拍照上传的人可能出于表扬领导,简而言之是拍马屁,这可是要当心的。弄不好,就会适得其反。前几天不是有报道说,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的民警朱达志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张安庆市委书记虞爱华出席活动的照片。照片中,虞爱华手里拿着一张废弃的日历纸做讲稿,日历纸背面的字迹隐约可见。朱达志对这张照片的态度很明确,要 “为这样的领导叫一声好”。这样的“马屁”最后也是引起公众质疑。所以,随便表扬领导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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