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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有媒体举报称,云南高中会考地理开考45分钟后,有答案疑似传出,且流出的答案大部分正确。云南省教育厅回应称,已成立处置小组正在调查核实情况,并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结果。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称还没看到网上有试卷流出,初步分析可能是利用考试高科技作弊。(1月10日《长沙晚报》)
按常理,考试不作弊既是社会诚信应有之义,也是考生理应恪守的道德底线。然而,近些年有关考试作弊的新闻却时有所闻,且越来越具有“科技含量”,花样频出,此次,云南高中会考出现疑似考试高科技作弊,折射出以往多在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以及公务员考试等选拔类考试中现身的高科技考试作弊,如今可能开始向高中会考等水平类考试蔓延,值得警醒与反思。
与“打小抄”、偷看他人答案等传统的考试作弊手段相比,高科技考试作弊至少呈现出两大新特征:一是考试作弊技术越来越先进且隐蔽性增强。眼镜、手表、钢笔、钱包等日常用品,经过高科技改装后成为一些人作弊的接收器或发送器。二是一些考试作弊已呈现商业化运作模式的趋势,特别是作弊专业化、网络化更是加剧了考试舞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高科技考试作弊频现原因多种多样,但根在“利益”二字。群体性的考试高科技作弊背后往往存在一条长长的黑色利益链。这个链条里,培训单位、设备供应商、作弊经纪机构、枪手及考生个人都从中渔利。考生觊觎的是个人的前途,其他有关方牟取经济利益。比如,2015年高考湖北打掉的4个助考作弊团伙,向每个涉案考生收取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的费用。
相比研究生入选考试等选拔类考试,省级高中会考虽然只是一场学业水平类考试,但也不失为对考生人格的一次检验。纵容或唆使这些是非观未完全形成的高中生走上考试作弊、投机取巧的歪门邪道,除有损考试的公平公正外,更会影响其人格健康成长、价值观的正确建立,危害的长久性不容小觑。
必须指出的是,用法治利剑打击考试作弊的力度近年来一直都在持续加大。继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作弊入刑”后,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拟加大对作弊考生的处罚。与以往的行政处罚相比,“作弊入刑”的震慑力显然大大增强。同时遏制考试高科技作弊,除通过构建刚性的法律制度以及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外,提升防止作弊的技术含量亦不可或缺。如此多管齐下,方能实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更有效地降伏考试高科技作弊这一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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