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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康意识、缺科学的健康知识,有健康诉求、缺正确的健康理念,面对五花八门的营销手段,老人容易陷入“养生陷阱”
近年来,各种养生机构、保健产品坑老骗老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人到老年,谁都希望健康长寿。但问题在于,不少老人甚至包括高学历人群,也往往是有健康意识、缺科学的健康知识,有健康诉求、缺正确的健康理念。面对五花八门的营销手段,他们容易陷入“养生陷阱”。
一些见利忘义者瞅准了老年群体的心理特征,以养生保健之名,行骗钱骗财之实。一是以情感套话。国家老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乡老年家庭空巢率已超50%,有的大中城市甚至达到70%,无子女在身边的老人,多半会有孤独感,一旦有人愿意陪着说话,就容易放松警惕。二是以“服务”取胜。一些养生保健机构提供虚假的“增值”服务,让老人体会到无微不至的照顾,不知不觉地陷入“温柔陷阱”。三是以“专家”增强说服力。在养生保健领域,有一些人打着“专家”的旗号,不少老年人辨识能力不足,对于“专家”的说法往往深信不疑。
那么,如何才能让老人走出养生保健的误区呢?首先,从根本上说,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一些销售和广告中“包治百病”的药物和疗法,存在明显的常识性错误,不少老人却深信不疑。家庭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有义务提升老年群体的健康素养,树立正确的养生观,告别对养生保健机构的依赖,摒弃对保健品包治百病的幻想。我国将65岁以上老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的重点人群,量身设计健康服务包,就是沿着这一方向的治理举措,通过家庭医生的健康教育,有利于为老人补齐养生保健的短板,铲除养生乱象生长的土壤。
其次,要加强对养生机构的监管。卫生部门主要管医院和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对那些非医疗机构的养生馆没有执法与处罚权;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企业主体资格审核、经营行为规范及消费纠纷调处,很难对其经营项目的专业性进行有效监管。治理养生保健乱象,应该明确监管主体,建立协调机制、出台规范标准,体现监管的效能。
近年来,政府部门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然而,给市场放权不是放任。该放的放下去,该管的也要管起来。政府职能部门要从“严进宽管”转向“宽进严管”,从忙于事前审批中跳出来,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让养生服务规范化、有序化。在互联网时代,监管部门还可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监管装上“火眼金睛”,开展监管部门间信息系统整合,实现部门间的监管互联、信息共享,从而提高监管的覆盖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让老人健康地安度晚年,不被弄虚作假的养生保健机构和产品坑骗,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老人的健康,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愿景日益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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