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惟有构建起严密的监督制度体系,并积极作为,督责行业自律,才能敏锐察知社会冷暖,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还记得前几天在朋友圈刷屏的“小朋友画廊”吗?当时,它仅用7个小时就筹集善款1500万元。此后,活动引发了“捐款去向”“画作是否代笔”“善款不给作者”等质疑。
“一元购画”将公益与移动社交绑在一起,新颖的形式与社交网络完美结合,迅速凝聚了公众的爱心。就像WABC无障碍艺途的发起人苗世明事后说的那样,“应该让它继续筹下去,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子弹”显然是不可能再飞一会儿了。因为,几乎与满满的参与热情同步,公众的质疑声也日渐响亮。这些质疑一点都不新鲜,依然是以往一再被强调的那些内容,这些善款究竟将如何使用?发起方为何不及时公开捐款记录、项目进展等相关的关键信息?如果这些信息缺失,则公众又如何确保善款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如果说活动当天不公开“捐款去向”,似乎也可以理解,信息的收纳、整理、核查等等,都需要时间,但至今只是笼统地说明,“善款将用于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未免大而无当,并非“精准”去向,并不可能消除公众的疑虑。
根据相关发起人苗世明的说法,1500万元的用途“在筹款前我们都已经规划好了,主要是用作目前已有的十个城市机构的支出经费,和新城市的拓展经费”。这也让人不解,既然在筹款前已经有所规划,那为什么在发起捐款时不作相应说明?事实上,“一元购画”在募捐时并没有讲清楚究竟为谁捐款,而只是含糊地表述,“捐赠一块钱就可以买一幅自闭症、智力障碍人群的画作”。
这也导致捐款者的意愿与款项用途不可避免地出现偏差。试想,如果一开始就说是为机构募捐经费,公众还会有如此强烈的捐赠热情吗?尽管强调“自闭”“智障”等,或许是一种宣传策略,意在激发公众柔软的爱心,但这是不是“以偏概全”?至少,并不规范。
种种疑点,目前还有待进一步回应,但不管有意无意,由此暴露出来的公益捐赠“痼疾”,却是根深蒂固的,这或许可以算是一种“爱心病”。其表现往往是,重募捐、轻交代;重义务、轻责任;重爱心、轻监督;强调社会轰动效应、忽略具体细节披露……至于公益慈善最核心的信息公开透明问题,则被摆放在靠后的位置,甚至完全取一种可有可无的态度。
以前不少人批评国内一些官方色彩浓厚的慈善组织信息不透明,实际上,这也是大多数慈善组织的通病。募捐是一回事,款项使用则是另一回事。这其中,既有遮蔽、扭曲部分信息的做法,也不乏频频改变款项用途的恶劣事例。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折腾中,公益慈善的爱心之路越走越窄,直至无路可走。
也因此,有必要从国内公益慈善领域的整体生态审视“一元购画”。一方面,慈善组织应该遵守《慈善法》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募捐的相关细节,以重建社会的信任。另一方面,监管方面也该主动作为,确保爱心落到实处。根据《慈善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同时,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唯有构建起严密的监督制度体系,并积极作为,督责行业自律,才能敏锐察知社会冷暖,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胡印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
人民日报:实是责任,见证担当2014-03-21 |
唐 华:有钱人的“任性”,你真的理解吗?2015-01-11 |
瞿方业:点燃爱心之火别让爱心断档2015-01-27 |
钱江晚报:银行与储户,谁也别给谁气受2015-02-10 |
刘犹斌:改革让“暮年创业”不再难2015-03-13 |
王 聃:让打拐保持热度需鼓励社会参与2015-04-20 |
邓海建:高校创业的绿灯也要有“格调”2015-08-13 |
行医也可以有 “诗和远方”2016-04-21 |
恰是未曾着墨处2016-08-17 |
替身泛滥侵蚀影视业根基2017-04-2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