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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老”问题不可能完全依靠法律来解决,更要用实实在在的制度完善来规避养老风险
近年来,随着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增加,相关纠纷也日渐多见。有子女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交了几个月费用之后,就不闻不问,甚至处理房产、中断联系,玩起了失踪。在养老院与老人家属之间上演的追债拉锯战中,不仅养老机构面临维权难的境地,老年人也被折腾得不轻(5月24日《西安晚报》)。
百善孝为先——这是我国传统道德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数千年以来,我国社会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主要方法就是用“孝道”,即便是其中有十分残忍的“杀子孝母”故事的二十四孝,也都长期以来被奉为践行孝道的典范。此语境下,解决“甩老族”问题,就很容易陷入单纯的道德批判。
在养老大业面前,“甩老族”处理老人房产、玩失踪等行为,会中断老人在养老机构的费用,会断了老人的口粮,也会让养老机构承受巨大经营压力。后果可谓非常严重。此语境下,在道德上对其进行“不孝”甚至是“忤逆”式的评判,显然不足以解决问题。比起刚性的法律与社会制度的建立完善而言,所有的道德批判都显得苍白无力,也很容易掉入道德陷阱。
道德陷阱,强调因客观方面的因素,如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引起或驱赶个人违背一般社会道德规范而做出符合经济理性的举动。在养老这件事上,首先要规避的是因为制度不健全而挖出来的道德陷阱。然后用法律、用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去倒逼所有的年轻人,不能、不敢、不会做出甩老之举。
规避甩老的道德陷阱,首先要用法律手段为老人和养老机构维权。养老机构可以将“甩老族”告上法庭,法院可以用“遗弃罪”判决不孝子女的违法行为,让情节恶劣的“甩老族”付出刑事方面的责任和代价,然后用法律强制手段逼迫年轻人去孝敬父母。当然了,这是一种最严重的形式,不可能所有的甩老问题完全都用这一方法来解决。
制度建设自然必不可少。而且,通过政策和制度建设,来解决养老问题更加可靠。笔者认为,规避甩老问题,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大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补贴力度,尤其不能让民间养老机构负重前行;二是,建立养老金发放与养老机构的直接关系,而避开年轻人这个环节;三是,可以将老人的财产托付给养老机构,普及类似于“以房养老”之类的制度……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会越来越多,“甩老”问题可能会越来越突显。而完善养老制度的公共诉求,并不是为“甩老族”进行道德洗白。我们不能容忍甩老现象的出现,但也要体谅当下的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工作忙等现实原因,更要用实实在在的养老制度完善规避所有养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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