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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多万名1至5岁婴幼儿信息,被人用3.2万元打包卖了。摊到每个孩子头上也就一两毛钱,但家有孩子的父母生活从此不得安宁了,各种保险推销、各种幼教培训电话,轮番骚扰。孩子的大名小名、大人的相关信息,对方了如指掌。各种莫名其妙之余,各种潜在危险就在身边。
网友戏言,现在的孩子,生下来就被人给“卖”了,价格还这么低廉。岂止济南,不夸张地说,全国的婴幼儿信息,大部分都被“卖”过。因为找不到卖家,因为买家之守口如瓶,也因为几乎家长们都遭遇过,连投诉或者报警都没意义了。太司空见惯,太见怪不怪,太苦逼无奈。就像雁过留痕,只要孩子的信息在一个地方登记过,就有可能成为别人的买卖资源。更何况孩子从一出生,到四五岁,需要登记信息的机构多了去,各路电话打上门来,你都不知道应该找谁,你找谁都不认账。
很多人把这种交易视作违法分子在贪图蝇头小利,但几十万、上百万的儿童信息集中起来,它就是万利。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它带给社会的潜在危害相当之大,并且正消耗着民众对于法治的信心、对安全感的信任。
济南这起事件,卖家说信息来自“疫苗方面”。这种可能性有,但十有八九也是假话。买卖双方是有着攻守同盟的,买方一般不会把上家给供出来。所谓自己是公务员,百分之百是假话。他们只接受打款、不用支付宝转账,说穿了就是不肯把自己的个人信息暴露出来,因为他们当然知道这是违法勾当。只是因为能够产生暴利,买卖双方才能这么配合默契。
按照我国的现行法律,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定的罚金。与新加坡最高罚100万新元、欧盟的违法企业面临全球营业额5%的罚金相比,中国的违法成本低得可怜。有委员代表把这个话题提交到今年的全国两会,指出现有的法律法规,层次低、效力低,严重制约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希望尽快出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完善法律法规的理想应该有,但目前来看还是个理想。这么泛滥的违法行为,连“高度重视”都做不到,别的都是奢望。
在儿童信息的买卖上,没有监管,就一定有买卖;法治不力,就一定有伤害。从婴幼儿能够留下登记痕迹的几率来说,这些信息,绝大多数是从医疗、保健、教育、户籍等公职机构泄露出去的、交易出去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是属于临时工干的。但是,即便真有一部分属于临时工干的,那也是职能机构的监管问题所造成的。他们凭什么这么轻松就拿到这些儿童信息?为什么敢把它拿了卖给杂七杂八的商业机构?管这项工作的公职人员有没有从中分到利益?
还是先“高度重视”吧。眼下迫切需要的是把法治真正落到地上,把打击的对象,更多地集中到掌握这些信息的公职机构身上。法治不向他们亮剑,他们就敢向孩子的信息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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