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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边护栏也应是城市的良心
张剑
//m.auribault.com 2016-03-31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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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一位女士双腿跪地、脖子卡在路边交通防护栏后没有挣扎迹象的视频引起网友关注。据目击者介绍,女子怀有身孕,事发时无人陪伴。目前,陕西榆林市米脂县警方确认孕妇当场死亡,已排除他杀,具体死因需尸检后进一步确定。(3月30日《新京报》)

  就现有信息看,孕妇之死究竟是因突发疾病,还是被卡护栏引起窒息而导致,还有待尸检结果的进一步证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该女子被护栏卡住脖子后,在等待专业救护的那段时间里,街边人士是没法对其实施有效救助的,哪怕是合力掰开坚固的铁栏也是困难重重,以至于最佳的救护时间被延误。

  这起悲剧的发生,有很多偶发的因素。比如孕妇刚好想借护栏休息,而她倚靠的护栏又恰好卡住了她的脖子,甚至她的身体在此时还突发了某种疾病。但对于管理部门来说,这偶发的因素却仍旧有思考的价值。正如民众质疑的那样,如果交通护栏的缝隙宽度设计合理,那么,该女子的脖子也不会被卡住,她获救的希望也会无限增大。

  民众的质疑并非没有半点道理。交通护栏同其它公共设施一样,其设置初衷都是为了给民众提供更多的方便、更优质的服务。虽然说因它设计不当造成的后果没有城市下水道那样严重,但既有的诸多悲剧却也时刻的在提醒着我们,它绝对不该是被遗忘的对象,相反,同下水道一样,它也应该在相应职能部门的整治下,做城市的良心。

  但怎样做才能让交通护栏去充当城市的良心,却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着城市管理的智慧。住建部曾在2011年通过《住宅设计规范》,对住户阳台护栏间距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护栏间的距离应该在11厘米以内,但在公共设施上,却鲜有类似法规对交通护栏之间的间隙作明确规定。因此,在立法层面上,相关部门不妨借鉴私家住宅的标准对城市交通护栏的间隙作统一的要求。

  有了法律法规作铺垫,我们还需要做的,便是以亡羊补牢的方式对现有街边护栏作一些实质性的更改。比如有计划按步骤地对不合格护栏进行更换,在不影响城市美观的前提下,对城市护栏作必要的改造或修补。当然,如果相应职能部门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的经费,其也可以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告示牌以警示民众,这些,其实都是可以做的。

  每一次悲剧的发生都在给公共管理敲响警钟,这样做的真正目的,其实都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免下一起悲剧的发生,都是希望这些公共服务在给民众提供更多方便的同时,不侵害他们的人身安全。这并非无理取闹的奇怪要求,而是公共职能部门的自身职责使然,因为较之于沉重的生命,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紧迫和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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