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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法院已经判决不是我的,为什么贷款如今要我一起偿还?”28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通报了一起为孩子读书而借名买房引发的还贷纠纷。王女士出借自己的名字给好友李女士在石岐区购房,以便迁移小孩的户口到城区上学。但双方闹翻后,李女士断供,如今房子被认定属李女士,但因贷款购房的合同是王女士夫妇所签,他们不得不为此承担责任。(3月29日《中山日报》)
这些年,因为限购政策、孩子上学等方面的原因,“借名字”的事情并不少见。不过,从频见报端的报道来看,类似的事情,许多并没有皆大欢喜的“善果”,当事双方一旦因为无法预料的原因闹翻,最终双方都会“很受伤”。因为“借名字”这样的事情,多半发生在亲人朋友之间,或是基于对熟人社会的信任,或是拉不下面子,双方往往不会留下什么纸质的证明文件,最终这背后的是非黑白,便很难扯清楚,因此不少人称“借名字”为危险的“亲情游戏”。
如今在中山发生的这起事件,再次为“借名字有风险,借时需谨慎”提供了现实的注脚。对于此事背后的是是非非,法律自有公判,该谁承担的责任就该谁来承担,这是谁都无法逃脱的。但无论结果如何,对当事人王女士与李女士而言,都是一种伤害。曾经,二人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如今,二人因为此事,或许会形同陌路。但若时光可以倒流,二人之间没有发生“借名字”这样的剧情,二人如今的关系,或许会截然不同。
发生类似的不愉快的事情,对个体而言,又有怎样的参照意义呢?对此,不少法律专家便建议:即便是最好的朋友与最亲的亲人,“借名字”时也应签下书面协议保留证据,以免不必要的纠纷。这样的说话,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可操作性并不强。一些人哪怕内心纠结,为何仍要将自己的名字借给亲人朋友呢?就在于拉不下面子,那关于“签书面协议”的建议,又有几个人能拉下面子来操作呢?这是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
俗话说得好,“车与老婆,恕不外借”。如今在这两项当中,还应加上一个“名字”。老婆为何不外借?答案不言而喻。而车为何不外借呢?就在于出借车的风险系数很高,甚至高到很多人不能承受,车剐蹭或是伤筋动骨什么的,对车主而言,失去的可能不仅仅是财物,还有亲情与友情。而出借“名字”,从之前的经验来看,同样有这样的风险,甚至风险系数更高,这一次中山的这起事件,又为此增添了新的注脚。
既然出借名字与出借车一样,有着极大的风险,甚至可能让人失去一份亲情与友情,而不借最多就是伤面子得事情,那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现实语境下,公众就应该有理性的选择与共识。“名字与老婆和车一样,恕不外借”,这或许应该成为新的社会共识,这般做法,不是冷漠也不是没有人情味,而是一种经济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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