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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防止“绑架电话”,不能总依赖公民意识强化
//m.auribault.com 2015-12-29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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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闽江学院部分学生家长接到诈骗电话称自己的孩子遭绑架,并索要赎金,一些学生家长为证实情况,还特意赶到学校。一些家长质疑这么集中的“绑架”电话全都是针对他们,认为学校保存的学生信息可能遭泄露。昨日,闽江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目前尚无法判断学生及家长信息是否从学校泄露出去,正在进一步核查。(12月27日 《福州晚报》)

  对于电信诈骗来说,早已不是新鲜事例,甚至已经犹如“牛皮癣”,难以得到预防和根治。即便,相关部门如何提醒,公民个人防骗意识怎么提高,电信诈骗都给人一种防不胜防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如今的电信诈骗花样繁多并不断翻新,稍有不慎,则会让人上当受骗。

  应该说,报道中的“绑架电话”正是电信诈骗的一种,至于个人信息如何泄露,还需要公安部门的调查和核实。但是,很重要的一点则在于,这些诈骗电话由境外接入,以国内的电信运营商为媒介实施诈骗。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在电信诈骗问题上,运营商并不是局外人,而是充当了“帮凶”。正因为如此,在全国两会上,甚至有人大代表提出对于电信诈骗行为,运营商应该承担拦截责任和义务,而不能任由电信诈骗行为滋生泛滥。

  其实,对于电信诈骗行为,运营商通过技术手段的使用,应该并不是太难。更为重要的是,作为运营商,拦截电信诈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该是一种法律义务。众所周知,运营商与手机用户之间会签订服务协议,对于来电显示服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既然如此,作为运营商,应该保证来电显示内容正确、真实,一旦出现虚拟诈骗电话号码,运营商无疑违反了合同约定。

  遗憾的是,对于电信诈骗行为,运营商从来都不承认自身应该承担责任,甚至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那么,原因究竟在哪里,为何运营商倾向于撇开自身责任呢?根据电信诈骗防控专家透露,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所骗取的全部资金中,有10%用于网络改号线路费用支付给电信运营商。如此惊人的利润,确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而运营商的态度之所以如此,是否处于盈利的考量,外人则不得而知。

  预防和治理电信诈骗,不能只是依赖于执法部门的力量,更不能依赖公民个体防诈骗意识的强化。作为诈骗行为滋生的重要源头,电信运营商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假如,一旦给运营商打上监管治理的责任补丁,必然会倒逼运营商主动为之,从而为电信诈骗行为提供一道坚实可靠的屏障。(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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