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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坤:女孩工作三年背负巨债绝不是巧合
//m.auribault.com 2015-11-05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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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永安发生一件女孩工作三年背负巨债的法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名女孩所在的公司成了一家空壳公司,老板要求她以股东的身份向银行贷款9000万元,并保证她只是挂个名,不会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后因公司经营不善,老板又让女孩续签贷款用以偿还,被女孩拒绝。随着还款日期日益临近,女孩与银行最终对薄公堂。(11月4日观察者网)

  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才工作三年,就背负九千万巨债,的确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然而事实就是事实,在复杂的人情世故面前,小姑娘终究因为年幼无知而尝到了人生现实的无奈,当她对簿公堂,即便义正言辞,出示一千个理由,表明自己也是受害者,但都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判定申明无效。看来,小姑娘是注定要在人生的旅途中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了?

  当我们细读这则新闻报道之后,有一点少可以明确,小姑娘背负巨债来得突然、来得委屈。这原是一笔小姑娘为空壳公司担保的贷款,由于该公司宣布破产,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还款日期将至,按照法定规则,小姑娘自然难以置身事外。而女孩在签字担保的过程中,最初也是心存疑惑的,但在公司老板和银行客户经理的反复游说下,最终才在犹豫不决中完成了这笔并不诚信的交易,事后她都一直心有余悸。很明显,小姑娘上当受骗并不是巧合,更像是一起早有预谋的欺骗行为。从道义上讲,小姑娘是无辜的,只可惜,法律无情,现实对她极为不利。

  有人提出质疑,既然小姑娘是被诱骗上当的,是否意味着可以不必为这笔巨额贷款承担责任?答案恐怕还没那么简单。小姑娘虽然阅世不深,法治意识淡薄,但毕竟也是成年人了,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面对如此巨大的贷款数目,当自己明显感觉个人利益或将受到损害时,完全可以选择拒绝,为什么非得要妥协?又或者,在别人精巧布局和诱骗之下,自己可能确实不知事态的严重性,那么她完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之后,再作决定,为什么还在明知有诈的情况下故意为之?其实很多时候,情理与法治是难以兼容的,从人情的角度,小姑娘实在可怜,但从法理层面,她恐怕还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才行。

  小姑娘为巨债担责既成法定事实,更不能轻意放过那些不顾行为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接导致事件恶化的始作俑者。首先,这笔巨款全数进入了空壳公司,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债务人,总不能因为破产而免于追缴吧!更何况,一开始,他们就自导自演,千方百计诱骗小姑娘签字担保,最后陷之于不利,本就是罪大恶极,自然应该为此承担法律义务。另外,银行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众所周知,平常就连一笔小额贷款,程序也是极为复杂,审核也是相当严格的,银行要采集各类证据、完善各类手续不说,还有自上而下的领导层层把关,最后才能成功放款,而这笔高达九千万的贷款,为何又被一家并无还款实力的空壳公司轻意拿下?当小姑娘提出要请办理这笔业务的客户经理当面对质时,银行却以该工作人员已经离职而进行推脱,他们究竟想掩盖什么?

  要让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仅仅因为签字担保,而单方面背上这笔巨债,实在令人难以信服。公众所期待的,是需要还原更多的事实真相,法治自有它的威言,在阳光的监督下,谁也别想漠视公平和正义,更别幻想能隐身于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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