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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发展跌宕起伏。在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认定这又是一起“扶老人被讹”事件时,警方的调查结论让剧情反转——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互有接触,前者负主要责任。然而,事件并未就此画上句号,23日当事女生发问“我做错了吗”,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复核申请,事件已然陷入罗生门。
近年来,“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成了媒体报道热点,扶不扶这个本不值得纠结的选择也沦为令人心情沉重的公共话题。经过“彭宇案”、“外国小伙撞大妈”等事件的发酵,人们看待类似事件的心态不能说没有变化,显著一点便是产生了“助人有风险,伸手需谨慎”的心理预设。于是乎,但凡有这类新闻爆出,就会刺痛公众的敏感神经,舆论往往不问黑白曲直,就先入为主、条件反射地给老人贴上讹人标签。更有甚者,想当然地站在道德制高点,对所谓的“讹人老人”进行人身抨击。尚且不说事实真相通常并非舆论设想的那般简单,即便如此,戾气弥漫的舆论反应也令人忧虑。
舆论为何习惯于在此类事件上“一边倒”?原因固然多样,但共通因素还是存在的。少数个案中,当事人及家属秉持“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逻辑,不理智地进行“有罪推定”,从而激起公愤,让好心人寒了心,让旁观者产生了“坏人变老”之叹,奠定了认知定势的基础。更重要的是,一些媒体在报道中,有意放大冲突纠纷、大挖阴暗面,有意不完整叙事、大搞“媒介审判”,进而将事件往直刺人心的“讹人”、“被讹”套路上引,以致千差万别的事件被简单化脸谱化。这无助于真相调查不说,反倒放大了对立情绪,歪曲了社会向善的基本面。
“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媒体,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媒体报道会影响舆论的态度,舆论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和风气。纵然新闻传播有其自在规律和价值判断,一些媒体奉“坏消息才是好新闻”等西方新闻观为圭臬,但有些底线是绝对不能碰的,比如“实事求是、言论自律、明辨真伪”的基本伦理,“引导社会舆论、缔结社会共识、宣扬主流价值”的公共责任等等。尤其在当今这个全网络、全媒体时代,信息情绪的传播往往十分迅速。一言不慎,就可能启动舆论的“核按钮”,轻则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重则对社会秩序、社会心态带来负面影响。可以说,过分夸张炒作、制造噱头,或许会让媒体的吸睛指数大增,但此风若长,埋单的将是我们每个人。
社会信任一旦缺失,社会成本就会随之高昂。新闻媒体在涵养良好社会心态、维护社会秩序上责无旁贷。有人说,一家负责的媒体应当是“当社会哭时,不让大家哭得更伤心;当社会笑时,不让大家笑得太狂妄”。摒弃媒体竞争时代的“眼球情结”,积极化解社会舆论中的“偏激共振”,消除焦虑情绪下的“坏人想象”,方能不负人们对媒体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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