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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让“禾花雀”有枝可依
李菩菩
//m.auribault.com 2017-12-08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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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12月5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官网宣布更新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其中,黄胸?(俗称“禾花雀”)的评级从“濒危”升为“极危”。“极危”,意味着其野生种群面临灭绝的机率非常高。而从2004年起,十三年来这一物种经历了四次评级升级,千万年的物种进化在人类干预下提前了多少倍!

  黄胸?属小型鸣禽,民间尤其是广东地区流传着禾花雀是“天上人参”,能壮筋骨、通经络,壮阳补肾,冬季进食有大补功能,这也使它面临着灭种的危险,在广东地区几乎是遭到灭绝式地捕杀。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官网则公开信息称,在中国,为食用而对禾花雀进行的非法诱捕是主要威胁。据公开资料显示,2000到2013年,仅媒体报道的查获捕杀禾花雀的案例就有28宗,最多的时候,广州和韶关查获的被捕杀禾花雀数量达到10万多只。究其原因,借用一句公益广告语就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背后是暴利作祟,是从诱捕到交易再到餐桌上消费一系列的利益链条。

  不得不说,将禾花雀推向极危的是人类欲望之口和利益之手。当口中塞满美食的时候就意味着无法为禾花雀的存亡发声,当双手伸向利益的时候就意味着无法将禾花雀的保护紧紧抓住。尽管我国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规定。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就将禾花雀(黄胸?)列为三有物种(《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规定捕猎须有捕猎证。广东省从2001年起也将这种鸟儿列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捕食。可是十几年过去了,捕食行为仍然屡禁不绝,直到今天将这种小巧的鸟儿逼上绝路!

  当一个物种已经到了关乎存亡、命悬一线之际,保护再不提上日程就等于直接宣告了它的灭亡。而今天禾花雀的命运再一次给我们敲了一记响钟,拯救珍稀动物不再是嘴里说说、手上写写,而要真真实实的落到行动上。笔者认为,这就需要我们向“禾花雀”伸出保护之手。

  做到内外配套。尽管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已经将其列入极危物种,但是它在我国仍然只属于“三有”级别。内外有别的级别标准,让我们在行动力度上就会有所削弱。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名录的更新,呼吁将黄胸?列入其中,直接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用好网络舆论。新媒体时代,正确的舆论引导必不可少。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来说更是如此。举例说明,这次IUCN对黄胸?评级刚一宣布就在网上引起一片热议,诸如“这种鸟被中国吃光了”的报道,甚至有文章直指广东等地区,将罪魁祸首的帽子直接扣上。在每个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舆论大潮中的理性发声尤为重要。

  修缮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纲,决定着行动的力度。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宣传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补充,例如17年1月1日生效的《野保法》将“网捕”列为了禁止使用的捕猎方式,针对捕猎工具的流通规定也更加严格,但对捕猎工具的生产这个源头问题却没有任何规定。

  加大巡察监测。开展对同类鸟的监测项目,包括鸟类栖息地、鸟类繁殖的巡查和监测工作,制定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和巡护计划并立即启动。加大对非法捕猎、走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广东地区大范围、大力度开展普法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同类鸟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企业和餐饮业的日常监管及随机抽查工作。

  总之,从禾花雀的繁殖到栖息,从各类捕鸟工具到贩卖渠道,从收购者到食客,从运输到加工,从民间志愿到官方保护,从法律法规到思想宣传,力求织一张密不透风的保护网,为禾花雀的未来争取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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