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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是为了降低通行成本
晏扬
//m.auribault.com 2016-08-17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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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完善公路收费管理的要求。其中提到,交通运输部将探索实行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的政策。据了解,官方提出该政策尚属首次。(8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意在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引导车流量,将一部分车流量从高峰时段引导到低峰时段,以达到“削峰填谷”的目的。不管怎样“分时段”,这一政策的最大好处,无疑是它能带来总体通行费用的降低,而不是相反。

  这让人不禁想起阶梯水价、阶梯电价,同样是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消费,与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有共通之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出台的阶梯水价或电价政策,只有涨价的“阶梯”而没有降价的“阶梯”,多用水、电要比以前多缴费,少用水、电却并不比以前便宜。如此,人们用水、用电成本总体上涨了,实行阶梯水价或电价成了变相的涨价。

  希望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不会重蹈这一覆辙。理想的图景是:在收费较高时段,收费标准比目前略高,能与目前持平更好;在收费较低时段,收费标准应比目前有所降低,降得越多越有利于“削峰填谷”。而这一升一降带来的效果应该是,高速公路的总体收费标准、车主的总体通行成本比以前降低了,而不是提高了;高速公路经营方的收入比以前减少了,而不是增加了。

  实际上,这样的理想图景应该成为各方努力的目标——从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文件名称即可看出,无论是完善公路收费管理,还是探索实行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主旨都是为了“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要“降本增效”,降低收费标准无疑是不二途径,如果像一些地方的阶梯水价、电价那样只有涨价没有降价,那么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必将导致物流业的成本上升、效益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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