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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近日,某乘客在乘坐南航CZ6101航班时突发不适,机上乘务人员为其联系了地面救护车;飞机降落后,却停留在原地近50分钟不开舱门。后来,机组人员和地面服务人员又为应该由谁将患者抬上救护车相互推诿,以致耽误了治疗时间,加重了病情。11月23日,南航通过官方微博对此事作出回应,称飞机落地后不开舱门是因为刹车系统故障,而对于机组人员推诿责任等情况,南航则表示已经启动内部调查程序。随后,首都机场急救中心也作出回应,表示将认真调查地面医疗服务中的问题,加强与航空承运方的衔接。
舱门为何不开,南航给出的“刹车系统故障”的解释。且不论其难以成立,至少也暴露了民航应急处理能力的短板。至于到达地面后,究竟该由谁来对患者负责,则揭示出规则程序方面必须重视的问题。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第121部/第135部运行规范》,关于机上医疗用品配备和应急演练程序的规定非常细致,从机组人员的反应,比如及时联系地面救护车、在机上询问有无医护人员可施行救助等来看,实际上是符合规范要求的。但这套规范到了地面却停摆了,因为它离开了其运行的空间范围,不在“服务区”。从地面救护服务方面来看,按照“一般应由家属将患者扶上救护车”的惯例,和救护车区域管理的“机场救护车不能进市区”的规矩,把救护车开过来,等着人把患者抬上车,再送到对口的医院,就完成它的任务了,在救护规范系统内部,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两套规范需要接力时,却出现了致命的漏洞,它们各自厘清自己责任的边界,却在交集中导致了责任的真空。
规则是为了给实际行动搭建高效有序的通道,而不是为了将其卡死。以我国现阶段的救护车管理和运行为例,其间就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目前救护车主要由各家医院自行经营管理,遇有突发情况,几乎没有有效的应急机制;再比如,救护车到底是先收费还是先救人?公益性和营利性之间的天平如何摆正?因为此类原因导致的急救事故不在少数,而凡此种种,都是既有规则无法应对现实情况的问题。在此次南航急救事件当中,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出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除了专业化分工的经验不足、程序不先进以外,规则主体自扫门前雪、规则系统之间难以兼容的原因,恐怕还在于缺乏一个“上位法”的整体约束。如果规则主体只对自己的系统负责,那么规则与规则之间的漏洞就不可能得到主动弥补。希望此次南航急救事件能够引发相关的深入讨论,将小的规则系统纳入整体的急救体系和机制中来考虑和安排,无缝衔接,别让生命在这些规则的漏洞中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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