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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松:对付抄袭“扒手”的利器在哪里
//m.auribault.com2015-02-02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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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维权轻松起来,让处罚沉重起来,才有可能让抄袭者和传播平台双方都吃到不堪法律重负的压力。

  昨天,新华社连发三文,批微信对抄袭不作为,直指微信“别只做广告不担责”。

  腾讯公司面对官媒劈头三巴掌,很乖巧地接受批评,直夸三板斧“说得好”,表示“即便现在力有不逮,但不等于偷窃者可以一直得手”,告诫“抄袭者,小心了”。

  前有阿里巴巴沉痛教训,腾讯应对舆情明显老到多了。它不说抄袭是难免的,也不说别人也有责任,但意思都在了,态度都有了,还真看不出有抵触的情绪和消极的态度。

  伸手不打笑脸人。腾讯如此乖顺,配合如此服帖,再穷追猛打容易被外界疑为情绪化了。但这一招一势要说给原创者拨乱反正了,恐怕过于天真浪漫。从中国互联网有“大号”开始,“抄袭者吸吮原创者血汗”的喋血现象就从来没有收敛过。互联网上的“大号”财富如泡沫般飞涨,有几个敢说与传统媒体的式微、原创作者的囊羞没有关系?

  很有意思的是,新华社昨天罕见地以同一天连发三篇雄文的规模炮轰微信,竟然罕见地未能激荡现代传播方式这池浑水。原因正是在于这种现象,在现代传播方式中已经成为常态。即便腾讯的竞争对手一边偷着乐,也不好意思大大方方地将这批雄文顶到醒目位置。说难听点,是大家屁股都不干净。说好听点,是早就习以为常。

  不正常的事能够习以为常,全怪互联网,并不厚道。这就像淘宝有假货不能尽将责任推给阿里巴巴,是同一个道理。事实上,淘宝有假货,受害的是阿里巴巴和消费者双方。阿里巴巴N亿美元人间蒸发了,这是实打实的破财。而微信有抄袭,真正受害的只有原创者一方。所谓“别只做广告不担责”,只不过是一枚道义谴责的空炮,丝毫不影响微信下一个、下N个广告的刊例价。

  在昨天的回应中,腾讯表扬与自我表扬说,“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微信团队对于抄袭、假冒等侵权行为始终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而证明微信团队“零容忍”的,是去年4月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于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首次出现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公众账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

  对于抄袭者通过吸吮原创者血汗而盈利的行为,微信团队的“零容忍”,对于受害的原创者来说,只能是打个呵呵去容忍的态度了。前不久,微信朋友圈转发一公众号文章,点开一看发现,某篇文章除了名字不是本人,内容却是本人某篇一字不拉的文章。本想试着举报一下消消气,结果发现,举报栏里竟然独缺“侵权”分类,于是作罢。

  事实上,网络里营销账号“扒手”横行,是网络平台放任与法治缺位的双重后果。原创者作为唯一的受害者,在现有的繁杂法律维权程序面前,即便搭上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与最终所获无法构成正比,并且因为面对业已成为常态的抄袭现象防不胜防,最后大都连跌落的牙齿和着血水吞咽了回去。

  当复杂的法律维权程序、微薄的维权回报,不能成为保护原创者基本权益的强大盾牌时,便不可能成为打击违法侵权的锐利武器。解决网络传播侵权现象,根本的是需要解决法治的快速跟进问题。让维权轻松起来,让处罚沉重起来,才有可能让抄袭者和传播平台双方都吃到不堪法律重负的压力。否则,你永远唤不醒那些抄袭的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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