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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对国家抽检做了一次大数据分析,统计国家食药监总局“总局公告”里披露的今年前11个月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结果发现有多达449家企业今年以来被通报2次(含)以上,占比近两成。而陕西圣唐秦龙乳业有限公司更是创下不合格16次的纪录,高居“黑榜”榜首。
这个创下一年16次抽检不合格纪录的,是圣唐乳业羊奶粉,紧随其后的是西安喜洋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次抽检不合格。这些企业堪称屡查屡犯,而消费者想问的是,为什么一年抽检16次不合格的奶粉,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售卖呢?
16次被查出不合格,不知这家奶粉生产企业是不是根本没把食药监部门的抽检当回事。而这背后,似乎是圣唐乳业并没有付出太大代价,不合格奶粉与食药监部门的监管之间,形成了两套并行的运行体系。食药监部门按部就班地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拿出来通告一下,而被查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继续埋头生产。
中国食品安全形势日趋紧张,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而无论哪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是由小积大,最终在某个临界点爆发。尤其是在乳业,当初三聚氰胺事件带给职能部门和公众的最深刻教训就在于,哪怕多次获得国家名牌产品称号的乳企,也会因为利益而卷入不合格乳品的黑色生产及销售链中。如今,一家乳企一年16次抽检不合格,监管者还有什么理由轻纵呢?
早有专家指出,过往我国某些法律及执法理念中,对于企业的包容尺度过于宽泛,而为消费者提供的权益保障偏于薄弱,导致本就处于不对等博弈的消费者,无论是事先预防还是事后维权都难上加难。
有专家建议,借鉴国外的黄牌警告举措。其实,无论监管手段如何改良,最为重要的还是监管者本身。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让一年16次抽检不合格的奶粉企业,接受其应得的法律问责,甚至被驱逐出市场,这才是该有的监管立场,也才不会让乳业重蹈三聚氰胺事件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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