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寄养需更多制度设计
吴左琼
//m.auribault.com2015-06-30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为了让困境未成年人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鼓楼区在全市首先“吃螃蟹”,探索家庭寄养的养育方式,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寄养家庭。据悉,寄养类型分为三种,即假期寄养、临时寄养、阶段性寄养。
家庭寄养是通过政府给补贴,委托社会爱心家庭代养的方式,确保那些监护缺失处于困境儿童得到照顾,进入寄养家庭得到的远不止怜悯和同情,更多的是享受家庭的温暖。然而,纵观国内外现有的家庭寄养模式,要防止伤害再次发生在寄养家庭,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首先,寄养家庭范围很广,愿意参与其中的动机无非以下方面:爱孩子,乐于助人;给自己孩子找玩伴;关心儿童福利;为空巢期或退休后生活增添乐趣等等。为保障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必须在法律的大框架之下,困境儿童寄养家庭需从居住条件、收入水平、健康状况、道德品行等等方面予以更严格的考量和评估。
其次,众所周知,香港的慈善事业历史悠久,迄今已非常成熟普及,而这背后,有着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社工队伍,在香港,每562人即有一位社工,远超发达国家水平。要做到家庭寄养的专业与规范,必须发展一批专业的社工队伍,,掌握与孩子、寄养父母沟通的技巧,负责培训、监督、评估寄养家庭的养育工作,使得家庭寄养工作更加有章可循。
此外,从观念转变到制度创新,家庭寄养是一项儿童福利政策,参与主体应是多元化的,政府需要提供的不仅是社会保障,还需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鼓励更多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加入到家庭寄养的队伍,也可以通过募集的方式建立“家庭寄养专项基金”,对寄养家庭给予经济支持。
让更多的人了解“困境儿童”这一群体,了解“家庭寄养”,有更规范的制度,在爱的名义下,才能让更多的人愿意加入到“周末父母”的队伍。“一切为了孩子”是慈善的宗旨,也是家庭寄养的宗旨。
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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