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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招聘”涉嫌就业歧视
侯坤
//m.auribault.com 2016-01-19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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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企业只招处女座”,我们不能仅仅将之视为处女座平反的一个搞笑段子,而是应正视其中显露出的就业歧视倾向。

  “本岗位只招处女座员工!”在网络上流行着各种“黑”处女座的段子,不过在线下,青岛市一家企业却对处女座的员工情有独钟。记者在青岛市李沧区举办的一场招聘会上遇到了这样的一幕。这家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刘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是一家金融风控的公司,12名风控员中,目前有11人是处女座。“在我们历年的人力资源统计和年度核算中,公司发现,处女座的员工是把风险控制得最好的。”(1月18日《扬子晚报》)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随着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企业单位对于人才的考评筛选标准也越来越多样化。从性别、年龄、学历、籍贯,到星座、外貌、婚姻状况等等,一些招聘行为中对求职者的限制可谓形形色色,不一而足。从前,求职者可能凭借高学历等出众条件便可以赢得一份工作,如今,却可能不得不考量自己的星座与老板合不合。不得不说,这不仅是企业单位人才考评观念的某种畸形,更已经涉嫌就业歧视,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以往,我们常见的就业歧视案例中,歧视行为大多针对劳动者的性别、学历、年龄等,然而,近来外貌歧视乃至星座歧视等屡发,显示就业歧视正开始呈现隐秘化特征和“变种”倾向。有别于我们的主流印象,就业歧视的涉及类别变得越来越丰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疑惑:学历歧视等是就业歧视,星座歧视也算就业歧视吗?答案是肯定的。例如,此次该企业招聘只招处女座,表面上看只是企业的特立独行和所谓的用人经验使然,然而宪法赋予了公民平等就业的权利,企业如果因为星座不合适而将求职者拒之门外,实则已经涉嫌就业歧视。

  当然,也许该企业会辩称,的确善用处女座人才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身并无歧视其他求职者的主观意愿等等。但事实却是,某类劳动者因此而不能获得与其他劳动者均等的就业机会,不能与其他劳动者一道参加职业的竞争,也就是说其劳动权利只因星座不合而被剥夺——企业的星座招聘行为已经具备明显的就业歧视的特征。

  最为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就业歧视行为并不明文张榜,而是在实际执行中暗自设立门槛,隐秘地进行。例如,假设某企业在招工时暗自设立了“只招处女座”的规定,但对外界秘而不宣,只是在实际招聘过程中暗中履行,如此,招聘便有了就业歧视之实,却免得落下就业歧视之名。此举对于某些招聘企业而言似乎堪称“妙计”,但有关部门防范起这种类型的就业歧视,就要难上加难了。对此,有关部门若想做到明察秋毫,除了加强监管审查之外,恐怕还有更多的深入工作要做。

  总之,关于“企业只招处女座”,我们不能仅仅将之视为处女座平反的一个搞笑段子,而是应正视其中显露出的就业歧视倾向。在当下就业歧视类型更加复杂多样的情况下,有效防范就业歧视的隐秘化特征和“变种”倾向,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细化,以及有关部门的及时出手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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