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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使下,地方认定评选出的“著名商标”呈现泛滥的趋势,也出现了一些乱象。相关评比水分越来越大,不是比产品质量,而是比关系、比路子,比票子。
据11月14日《法制日报》报道,记者近日从权威部门获悉,在全国各地已实行了十几年的地方著名商标制度将面临终结,有关地方性法规将被清理,地方上“十大品牌”“老字号”等评比也将被叫停。数据显示,目前,由地方政府认定的著名商标大约有1万件以上。
我国商标法只有驰名商标这一概念,并没有关于著名商标的规定。换言之,著名商标只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一定程序赋予一个商标的荣誉称号。
2008年某知名品牌奶粉事件后,国家质检总局明确将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但一些地方仍继续搞类似评比,有的甚至以地方规章规定的形式予以明确。出现这样的情况,关键是这种评比有市场。一方面,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选择和购买商品时,都习惯看看是不是“牌子”。企业有了“牌子”就等于产品有了销路。另一方面,被评为著名商标后,企业可以在招投标等方面获得一些保护和优惠。比如,很多地方政府采购将是否为著名商标作为重要指标,著名商标可以加分,还有些地方直接规定,只有著名商标才可以参与招投标。
利益驱使下,地方认定评选出的“著名商标”呈现泛滥的趋势,也出现了一些乱象。相关评比水分越来越大,不是比产品质量,而是比关系、比路子,比票子。近几年,一些“知名品牌”“著名商标”出问题、酿事故的情况不时出现。政府主导名牌评比,其实质是用政府的信誉为市场中的某一产品担保,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政府信誉也会受到影响。
产品质量的优劣,最终只能由消费者说了算。一个产品好不好,只能用质量和信誉去发展壮大。产品质量好,服务好、信誉度高,就会口口相传,购买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时间长了,自然就成了“名牌”。相反,就算通过一些手段拿到了“著名”这块招牌,质量不过关也早晚要出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部门取消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的评比之后,要防止一些人从中钻空子——由于企业的需求和金钱的诱惑,一些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很可能会把这种评比接过去,到时只怕问题更多。因此,有些工作还是要尽可能想在前面、做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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