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_页头
 
当前位置:中工网人物频道职工风采-正文
唐剑波和他的打假侦查队(组图)
//m.auribault.com2013-12-09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分享到:更多

    ■摸证据 稽查队员化身扛米小工

    ■接举报 时常要当“人民调解员”

    ■出现场 随时准备饿着肚子办案

    早就听说通州食药局有支经常乔装改扮追查假药的打假侦查队,近日记者就上门探访他们的故事。12月4日晚上8点,通州食药局稽查大队药品支队队长唐剑波和4名同事驾车回到了局里,从下午3点接到电话,4点到达制假药的出租房,到晚上7点多端掉窝点返回队里,这次行动已经耗时近4个小时。而工作还没有干完,来不及吃饭,唐剑波还要把相关手续办好送到公安局,和公安的同志一起把嫌疑人送进看守所,案件才算办结。这,只是药品支队日常工作中很普通的一次行动。

    机动性强

    随时准备出现场

    “下午3点多,我们接到区公安局的电话,在辖区一个出租房内发现制假药的团伙,我们药品支队4名队员赶到现场后,发现是个以湖北人为首的制造假药并通过网络销售的团伙,现场发现大量中药粉末和西药粉末,还有大量生产工具、包装、假医院公章、假医院发票等……”刚刚收队,唐剑波向记者介绍“劳动成果”时略显兴奋,“这个团伙由3人组成,现场有14种假药,其中有5种都是仿冒同仁堂的。”

    晚上8点,工作了一天的唐剑波脸上稍显疲惫,对于这种耽误吃饭的出现场,已经在稽查大队工作8年的他早就习以为常了。“我们稽查科的工作没有什么计划性,案子都是随时来的,而且我们办案也有时限,所以不容耽搁。吃饭必须为工作让路,这是没有商量的,比如11点来了个案子要办,你不能说‘等我吃完中午饭再说’。”唐剑波说:“案子分外省协查、上级批转、投诉中心接报等,不同的案件时限也不同。今天下午出的现场,就是外地公安端掉一个窝点后倒出来的。”

    蹲点摸排

    假扮成扛米小工

    当记者问及稽查的工作苦不苦,唐剑波笑着说:“最苦的其实不是抓捕,而是前期摸排,在我印象中,2010年的那次全市行动最让人难忘。”唐剑波所说的,是3年前北京破获的一起大案。2010年11月20日,市药监局和市公安局联合行动,破获了以湖北天门籍人员为主的在京制售假药特大团伙,一举端掉了分布在多个区县的全部窝点。当时,唐剑波作为市药监局通州分局这次行动的案件主办人,全程参与了破案工作。

    “我们是7月份接到的举报,当时线索非常模糊,只知道西潞园小区一个出租房总有人进进出出搬邮件,怀疑是假药。我们初步判断,是制售假药行为,并怀疑是团伙作案,因此,没有立刻行动,而是采取跟踪摸排的形式,又查出了分布在辖区的另外6个窝点。”唐剑波说:“经过摸排,我们把主犯锁定在了乔庄西区的一间出租房内。这些人,反侦查能力非常强,租房都租顶层,平时基本不出门,只是偶尔出来送个货或买个菜,在外逗留时间很短。我们只能长时间在楼下蹲守,寻找机会跟踪。”

    看到嫌疑人外出送货回来,唐剑波和队友决定跟踪上楼,但是担心嫌疑人发现,只跟到了4楼便不敢再往上走,还是没能摸清嫌疑人租的是6楼哪一户。回到楼下,唐剑波边观察周边环境边想对策,不一会,嫌疑人又出现了,这次是去买菜,唐剑波便跟踪到菜市场,他灵机一动,买了一袋40斤的大米扛在身上,假扮成送米工,跟踪嫌疑人上楼。当嫌疑人走到6楼准备进屋时,唐剑波扛着米敲响了另一户的门,“阿姨,您要的大米送来啦!”嫌疑人没有怀疑,就进门了。

    正是这次关键的摸排,稽查大队锁定了团伙组织者的住址,为抓捕行动打下了基础。

    工作琐碎

    常饰演不同角色

    关于药品稽查工作的种种辛苦,唐剑波笑着说:“现在已经好多了,很多案子可以和公安联合执法。《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前,假药涉刑案件必须要满足‘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由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难以认定,假药入刑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为了证明嫌疑人的相关行为达到了入罪‘门槛’,我们有大量的前期工作要做。最难的就是搜集证据,我们就像刑侦队员一样,既要摸清制售假药嫌疑人的窝点,找到证据链条,又不能在实施抓捕之前打草惊蛇,确实很锻炼人。”

    “其实假扮扛米小工只是一次摸排,我们的队员经常要扮成不同的角色。”唐剑波告诉记者,仅参与2010年这次全市行动,他和他的队员们就扮演过扛米工、送水工、物业维修工等四五个角色。

    现在,唐剑波和他的稽查支队处理制假售假的案件已经不多了,反倒是经常要当“人民调解员”,出现场处理很多“琐碎”的群众举报,处理这些并不涉及制假售假的举报,已经占到稽查工作的三分之一了。

    “有些消费者在买药时觉得药店态度不好,或者一些诉求没能得到满足,就打电话投诉,以包装印刷模糊、药片大小不一等理由举报药店卖假药。我们出现场之后,查药品批次,查药店进货渠道,查储存条件,排除了假药的可能,举报人便不再追究了。”唐剑波说:“这样的案子挺多的,有些消费者确实是缺乏常识,认为同一种药换包装了就是假药,更多的人则是为了出气,我们还得像调解员一样调解纠纷,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出现场,但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宁愿自己多跑几趟,也不希望看到纠纷升级。”(高磊)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详细内容_右侧栏目
详细内容_页尾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