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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让制度的善意和温度惠及民生
林琳
//m.auribault.com 2015-12-15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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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居住证制度成为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制度安排;意味着所有漂在异地的非户籍人员将有望享有更多公共服务、获得更多权益保障;意味着外来人口从此将有更多机会去实现体面劳动和更有尊严的生活;意味着城市为外来人口落户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标准;更意味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平等公平的价值观念正一步步得到践行。

  据12月12日新华社报道,近日,国务院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条例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涌入城市的人口越来越多,外出打工的人群越来越多,人口流动逐渐形成常态。而推行了近30年的暂住证制度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和不足。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问题、外来人口与城市户籍人口“同城不同权”的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关注和重视。在此背景下,个别城市推出居住证制度,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对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口满足一定条件还可申请积分落户。只是各地居住证的“含金量”不尽相同,有的是“货真价实”的福利待遇,有的则只是换了个说法而已。

  正因此,此番《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发布意义重大。根据该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在办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方面享有便利——这意味着,此前一些流动人口动辄被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办手续、开证明的情况将有所减少,而权益保障方面无疑有所增加,其制度的善意和温度值得赞许。

  进而言之,此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居住证制度成为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制度安排,而不是地方上有选择性地建立;意味着所有漂在异地的非户籍人员都有望结束“外地人”的状态,成为当地市民,享有更多公共服务、获得更多权益保障;意味着外来人口从此将有更多前进的动力和目标,有更多机会去实现体面劳动和更有尊严的生活;意味着城市为外来人口落户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标准,户籍改革的坚冰在慢慢融化;更意味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平等公平的价值观念正一步步得到践行。

  当然,“国家版”的居住证制度尚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接下来还有很多细化的工作要做,比如一些信息平台的搭建,有些服务的提供需要相应的财政资金保障,积分落户的名额如何分配、总量如何控制,等等。此外,这项制度对流动人口赋权的同时,显然也对所涉及的职能部门提出了要积极配合、协作,转变工作观念和方式的要求。要让居住证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让流动人口享受应有的权益和待遇,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都须发力。

  应该看到,居住证制度的推行关系到户籍改革的探索和推进,关系着民生福祉和百姓安居乐业,牵涉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资源利益的调整与分配,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复杂而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无论公众还是相关部门,都应多一些耐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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