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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军:运用法治方式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张志军
//m.auribault.com2015-03-13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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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就新形势下依法推进祖国统一作出战略部署,对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团结台湾同胞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依法推进对台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两岸关系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是对台工作理念的提升创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长期以来,我们不断推进对台方针政策法制化进程。以宪法为统帅,以反分裂国家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为主干的涉台法律规范体系初步形成,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以来,两岸关系发生了历史性深刻变化。我们依法推进对台工作,维护台海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积累了丰富实践:挫败“台独”分裂图谋,维护国土安全;推进两会协商谈判,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两岸全面“三通”,促进经济融合;形成两岸大交流格局,融洽同胞感情;妥善处理涉外事务,增进民族利益;探索破解政治难题,推进政治对话。事实证明,反分裂国家法等涉台法律规范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开创和巩固深化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其制定和实施成为党和国家成功应用依法治国方略的生动典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两岸一家亲、共圆中国梦”的理念,以及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坚持共同政治基础,坚定不移为两岸同胞谋福祉,坚定不移携手实现民族复兴等一系列新主张新要求。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紧密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当前两岸关系发展形势,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维护两岸和平、促进共同发展、造福两岸同胞。

  一、加强制度化协商谈判,巩固扩大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要总结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经验,精心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国台办与台湾陆委会常态化联系沟通、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制度化协商。强化两会协议权威,深化协议执行成效,培育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成果。

  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绝不容忍“台独”分裂行径。“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要恪守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律职责,清醒认识“台独”分裂活动的现实危害,坚决贯彻宪法和反分裂国家法,增强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的信心和能力。同时始终坚持尽最大努力团结最广大台湾同胞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真诚意愿。

  三、完善涉台法律法规,诚意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惠及两岸同胞的政策法律措施,保障台湾同胞依法享有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便利:妥善处理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就业、就学待遇,让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青年提供施展才华、实现抱负的平台;加强两岸执法司法合作,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健全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机制,鼓励台湾同胞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进程;注重社会公平,照顾台湾同胞弱势群体,加强听取台湾基层民众意见和建议,扩大受益面和获得感。

  四、丰富国家统一实现形式,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凝聚两岸中国人的智慧,发掘中华传统法治文化和现代法治文明的有益经验,不断增进两岸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终将破解两岸政治难题,探索出符合两岸同胞共同利益的国家统一实现形式,开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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