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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给“肮脏生意”一丝生机
蒋菡
//m.auribault.com 2016-07-07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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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省偷倒垃圾与异地排污一样,都是一种“以邻为壑”的行为,是转嫁垃圾处理成本和环保风险的行径。而以邻为壑的最终结果则是唇亡齿寒。

  连绵的大雨让8艘船只无法在夜里“卸货”,一桩跨省倾倒垃圾的“肮脏生意”得以暴露——据新华社7月5日报道,近日,有约4000吨来自上海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欲在苏州太湖西山违规倾倒时被当场抓获,测算显示,事发区域相关垃圾总重量超过2万吨。

  太湖是苏州的重要饮用水源地,在风光旖旎的太湖边居然出现了臭味扑鼻的垃圾山,这则新闻一出,深深刺痛了公众的神经。目前,苏州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并称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涉事另一方的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也已成立专项工作组配合调查,并要求上海市建筑垃圾管理行业开展全面自查。

  公众似乎可以放心喘口气等待涉事人员被“严肃处理”了,但翻一翻旧闻会发现,比大量垃圾倾倒太湖边的情况更值得担忧的,是“无独有偶”——去年5月,上千吨的生活垃圾被从上海用船偷运到江苏无锡惠山区洛社镇掩埋,导致当地环境污染。时隔一年,为何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为何漏洞没有堵上而是愈演愈烈?人们不禁追问:去年偷运垃圾至无锡的案件中,对黑色利益链上的各方是否都进行了查处?是否对相关部门追究了责任?比“严肃处理”的表态更关键的是落实,而比事后处理更重要的是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否则,类似事件恐怕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先看垃圾运出地。据初步调查,此次被运往苏州的建筑垃圾,既无申报,消纳地点也无备案,因此属于“偷乱倒”行为。上海的建筑垃圾处理是通过市场化机制运作的。公共服务外包,让专业的公司来干专业的事,可以弥补政府垃圾处理能力的不足,且更高效,但外包绝不能一包了之。若仅是在问题发生后严肃处理外包方,很难杜绝问题重演。有关部门应该将阵地前移,对于垃圾处理方的资质认定要严格把关,对于垃圾处理的申报备案要切实监管,以防有些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损害公共利益。

  此外,上海向周边城市“倒垃圾”,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垃圾处理正日益成为困扰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难题。作为垃圾运出地的大城市,当务之急是加大垃圾处理场地的建设并推行垃圾分类等措施,扩大垃圾处理能力,而不是把自家的垃圾往别人家倒。

  再看垃圾运入地。有船主介绍,事发地从6月12日起开始被倾倒垃圾,每天有两三艘三五百吨的运输船前来,而附近居民也对垃圾散发的臭味怨声载道。从6月12日直到7月1日被相关部门查处,近20天的时间里,2万吨垃圾被倾倒,为何有关部门没有察觉、没能及早查处?跨省倾倒垃圾,增加的是倾倒地垃圾处理成本,威胁的则是所有百姓生活的环境。我们不可能总是期待一场大雨来令问题“显形”,要让此类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亟待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也需要有效发挥居民、环保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跨省偷倒垃圾与异地排污一样,都是一种“以邻为壑”的行为,是转嫁垃圾处理成本和环保风险的行径。而以邻为壑的最终结果则是唇亡齿寒。因为水是流动的,土壤里种出的食物也将在市场上流通。自以为把眼前的风险转嫁给了别人,其实是将自己置身于未来的重重隐患之中;自以为攫取了超额的利润,其实自己及其后代终将为此付出代价。

  而对于屡禁不止的跨省违规倾倒垃圾行为,需要的是跨区域联防共治。只有打破地域分隔,加强信息共享,紧密协同打击,彻底追究垃圾偷倒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责任,才能斩断黑色利益链,让这个“肮脏生意”再也做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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