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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快笔
柏涛
//m.auribault.com 2016-04-11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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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险“备案制”怎能跑在驴友后面

4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陕西省旅游条例》规定,组织“驴友”穿越秦岭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应提前5天备案,否则要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天不怕地不怕”的探险活动,有时候会浪费大量公共资源和公共财政。也正因此,我对陕西出台探险“备案制”举双手赞成。有备案、有预案,探险才可能一路平安。而早在“备案制”酝酿之时,舆论就曾提醒陕西方面要未雨绸缪,使制度“活”起来,但是很遗憾,新规刚实施就出现了尴尬事。

  据报道,4月4日,陕西发生了一起类似未备案的案例,可当地却不知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昨天,陕西有关部门出来释疑称,“目前正在向有关方面申请,明确体育和旅游部门的权责,明晰执法主体”。难道,这些不是条例实施前就该做好的功课吗?怎么能跑在驴友后面呢?当务之急,是抓紧时间补齐短板和漏洞,只有制度活了,人才会知权责,守规矩。

一次“抢红包”暴露多少作风问题

4月6日,陕西宁陕县一镇政府工作人员小解在微信群抢了镇干部李某发的红包。而且手气格外好,一个人就抢到20元红包中的18.42元,结果两人争吵起来。没多久同在镇政府宿舍楼的李某找上门来,对着小解迎面就是一拳,致其面部受伤。李某承认,当天上班时喝了六杯白酒。

  李某这一拳下去,打伤的不只是小解的脸,还有当地政府部门的脸面。翻看网友的留言,不少人开始质疑李某的个人素质和当地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公允来讲,这样的质疑可能并不客观,但谁让你大打出手、给人话柄了呢?

  其实,追问李某的个人素质如何,只是触及了问题表面。真正值得追问的是,在反“四风”、“转作风提效能”雷厉风行的今天,为何还有人敢在上班时间喝酒?这也说明,当地的政府机关转作风工作不够扎实,对干部上班时间行为的约束还不够。目前,宁陕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李某受处分应在预料之中,但是不是还有下一个“李某”,恐怕还得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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