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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滨州某街头惊现一男子只穿了红色小内裤“裸奔”,后面还有一群人追赶,这是一位新郎官娶得漂亮媳妇回家时被众亲友团堵在了家门口闹婚。只见该男子被“扒的只剩一条红色短裤,还被用胶带绑在了公交站牌杆上,内裤被塞入杂物,该新郎告饶后即被放开,立马落荒而逃,奔跑中被人拽抓内裤,险些走光,引来围观人群哄笑不断。据悉,当地有结婚不闹不热闹的风俗,新郎的小伙伴们往往是这些奇葩婚闹的主力。(3月5日中国青年网)
不光是山东,很多地方都有闹婚、闹洞房的风俗。不闹不热闹,闹得越狠,喜庆的气氛就越浓,越显得主家人缘好、有面子。如果没人捧场,则显得人气不旺、冷冷清清,不光主家面上无光,就连宾朋和四邻也会觉得扫兴。主家希望有人闹、欢迎有人闹,他人也乐得借机娱乐一把、狂欢一番。
实际上,闹婚、闹洞房除了提供了“娱乐”的机会,还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以前,社会风气比较保守,对年轻人缺少应有的性教育。等到他们结婚了,就要通过一些方式方法来对其进行性启蒙,以免他们懵懵懂懂、不谙人事。因此,闹的时候会安排不少“荤节目”,既是折腾新人图个乐子,同时也是在指导他们夫妻之间“该做的事儿”。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方面的功能愈来愈弱,但风俗还是保留了下来。
结婚是人生大事,闹一闹也无可厚非。然而过犹不及,闹婚和闹洞房也要有底线、有节操,不能逾越底线。所谓底线,首先是社会的公秩良俗。虽然闹婚是风俗,但过于低俗甚至色情的做法,却只能污人眼目,甚至伤害社会风气。比如一开始提到的“新郎街头仅穿红内裤被绑公交站牌”,就未免过火。并且还不是关着门在家里闹,而是在公共场所闹,更须有礼有节,像这样“胡闹”,会不会影响正常的公共秩序?会不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
还有一个底线,那就是法律的底线。相信不少人都在网上看到过与闹洞房有关的图片和视频,其中恶俗者有之,“很黄很暴力”者亦有之。有一些则涉嫌违法,比如一段视频中,一群男人如狼似虎,将两位伴娘衣服扒光,一双双大手在其身上乱摸,显然构成猥亵,甚至连伴娘遭强奸的更恶劣的事例也偶有所闻。按照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奸则更是重罪。婚礼刚结束就有人锒铛入狱,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结婚是喜事,谁都想办得热闹一点,留下终生难忘的美好回忆。闹婚、闹洞房也是婚礼的重要环节,甚至是必不可少的“重头戏”。但闹婚也要讲“节操”,否则不仅可能“节操碎一地”,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岂不乐极生悲、喜事变坏事?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进步,风俗习惯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改良,朝着更文明、更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方向发展。这既需要法律规范,更需要宣传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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