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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因“禁止闹婚协议”和婆婆大吵一架,表明文明婚庆对抗不文明婚庆难一蹴而就。任何文明诉求要战胜顽固的旧俗与习惯,需要付出一番努力,甚至会有较长时间的对峙。
早就说好做伴娘的闺密,在自己婚期前一个月突然“请辞”,家住武汉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在谈论起自己订在“五一”期间的婚礼时,显得很无奈:“闺密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我和婆婆还为此大吵一架。”(4月6日《武汉晚报》)
王女士的闺密一反常态突然“请辞”,不是王女士“人走茶凉”的写照,而是世俗婚庆让一个原本可以置身于外的伴娘有一些恐慌。无奈之下的“禁止闹婚协议”,与其说是王女士闺密自求平安,还不如说是向庸俗可怕甚至是耍流氓般的“闹伴娘”发出的一箭。
闹新娘是我国历来的婚礼习俗,闹伴娘却是现代才有的。随着现代社会女性地位的提升,人们已经很难看到婚礼中对新娘过分的行为了。但由于伴娘往往会帮着新娘,在为新娘挡酒、传话、化解尴尬中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闹新娘”也就演变成了“闹伴娘”。
尽管一纸协议未必能有某种法律意义上的效果,但“禁止闹婚协议”却是对闹伴娘等婚庆不文明现象的另类宣战。婚庆中的主角是新郎、新娘,伴娘只是配角,客人的关注点理应放在新郎、新娘身上,而转移视线,让伴娘难堪,或者借伴娘营造婚庆气氛,既是方向不对,也委屈了伴娘。伴娘提出“禁止闹婚协议”的主张,不论婚庆中的男女及其家属是否愿意,伴娘有权利自我保护,也是伴娘求得安宁的下策。
点赞“禁止闹婚协议”,是“禁止闹婚协议”应成为婚庆的文明范本之一。“禁止闹婚协议”与现有的法律、道德并不相悖。对伴娘的不尊重,或者对伴娘人格尊严的非礼以及在婚庆现场出现许多令人不堪的一幕,都是与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的。推陈出新构建新型的婚庆娱乐形式,老百姓应该不缺少渲染热闹气氛的智慧。
王女士因“禁止闹婚协议”和婆婆大吵一架,表明文明婚庆对抗不文明婚庆难一蹴而就。任何文明诉求要战胜顽固的旧俗与习惯,需要付出一番努力,甚至会有较长时间的对峙。只有更多的人理解、认识到旧俗与习惯的可憎、可悲,文明诉求才能以大踏步的速度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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