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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条”借贷岂能游离监管之外
史洪举
//m.auribault.com2016-06-15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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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称,有人通过一款熟人间网络借贷平台提供“裸条放款”,即进行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替代借条。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同学信息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一些借款的女大学生诉称遇到了这样的麻烦。(6月13日《南方都市报》)

  近来,各种各样的“校园网贷”风行于大学生群体之间,并已对部分借款大学生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如部分大学生套用他人信息借下高额贷款无法偿还后自杀身亡,给家人和被套用信息者带来极大麻烦。还有的网贷机构通过跟踪、威胁、公布当事人隐私等恶劣方式索债,而以裸体照片替代借条的借贷方式更罕见,也更恶俗下流。对此,固然有受害大学生涉事不深,经验不足,防范意识差的因素,但更有监管不到位,惩戒不严厉的原因。

  “裸体借贷”事件中,虽然借款人可能出于“内心自愿”而将裸体照片及父母、同学联系方式交给贷款人作为质押。但是,其一,裸体照片属于不雅观内容,即便本人将自己裸照或视频公之于众,都侵犯了公序良俗,甚至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触犯刑法,贷款人更不能广为散布裸照。其二,虽然借款人可以授权贷款人在违约时将本人地址、电话等信息公布,但却无权替代父母、同学等作出该授权。由此,这种公布裸照及个人信息的违约条款显然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网贷平台一意孤行,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重则触犯刑法。

  疯狂的校园贷款野蛮生长的背后表面上看是大学生消费需求强烈,实则属于监管不力下部分金融企业出于逐利需求的违规放贷。“互联网+贷款”不能成为“裸条”贷款等校园借贷违法乱纪的挡箭牌。对此,既需要大学生具备一定风险意识,养成正确消费观念,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更需要监管部门积极作为,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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