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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当下很多劳动者主动“弃权益而保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多年来劳动维权困难的另类反映,说明多年来,劳动执法部门执法不够严格,维护劳动者权益不足。
30%表示“没有签过合同”,35.5%认为“不需要签合同”,超五成受访者表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任何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日前,四川省统计局发布《2015年四川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现状调查报告》,数据显示超六成农民工仍未对就业应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给予必要的重视,大部分农民工法律意识及劳动权益保障意识还比较薄弱。相关人士指出,此现象存在的主因还是由于劳资关系不平衡。(1月26日《工人日报》)
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情况不容乐观是老问题了,诸如不签劳动合同,不购买保险,随意加班,变相克扣、拖欠甚至拒发工资,不仅在农民工身上存在,在很多城市就业者身上照样存在。
但进城农民工遭遇这类问题时,似乎有了一些新特点,比如统计调查称,超过六成的农民工不介意签不签劳动合同,认为只要拿到钱就成了。虽然城市就业者也会遇到不签劳动合同的状况,但一般都会认为这是违法行为,而不会感到无所谓。但是,我总疑心调查所称的“农民工对劳动合同不介意”这种心态的真实性。是不是农民工不介意,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发生后,相关部门的责任就减轻了?
农民工为何对签不签劳动合同“不介意”呢?一是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劳动合同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同时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甚了了。二是工作难找,担心提出签合同等要求会影响用工单位对自己的态度。现实中,很多劳动者都认为,主动放弃部分权益才能换取工作机会。那么,农民工“不介意”签订劳动合同,就显得相当耐人寻味,恐怕后一种原因才是农民工“不介意”的真正原因——为了能保住饭碗,只好放弃一些其他权益,不敢给用工单位添“麻烦”。其实这种心态不光在农民工身上存在,在白领和城市就业者身上同样存在,那些主动加班而不敢要求加班工资的白领,不正是在放弃一些权益而换取饭碗的牢固吗?
当然无论农民工介意不介意签订劳动合同,都难以否认当下社会整体的用工环境很差的现实,劳动违法行为几乎是一种普遍存在。因此,对于农民工的“不介意”,政府管理者绝不能不介意,而应当大大的介意。如果是因为农民工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不足而造成了这些问题,就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活动,帮助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如果是劳动者为了保饭碗而放弃签劳动合同、放弃其他权益,实际上是劳动者在放弃有尊严的劳动。这就要求执法部门通过严格的执法活动,促使企业合法用工,自觉维护劳动者利益。
不可否认,当下很多劳动者主动“弃权益而保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多年来劳动维权困难的另类反映,说明多年来,劳动执法部门执法不够严格,维护劳动者权益不足。其实,对于诸如企业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加班、拖欠工资等行为,只要严格执法,企业不可能如此明目张胆地违法,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不可能如此之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足,很多情况下并非劳动者法律意识不强的结果,因为并非全社会的人都完全精通法律,每个人的权益才能够完全得以维护。因此,对于劳动者的无奈境况,执法者更应当反思,而不能推之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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