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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到来,年关将至。近期,不少地方启动专项救助行动,为城市和农村的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送去爱心。各种“送温暖”举措,着眼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困难群体的关怀,也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要阵地。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应以“平视”目光关注困难群体,真正把温暖送到百姓心坎里,牢牢兜住民生底线。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促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一要求凸显扶贫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为各地加快补齐短板、编织网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随着各项民生政策的铺开,我国社会保障与救助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5年8月,全国共1768.5万城市低保对象与5005.6万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分别较2010年同期增长63.7%、92.9%。国务院在2014年10月下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将所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纳入救助范围,给予临时救助。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国务院要求,对临时救助制度的对象范围、标准制定、申请审批程序、资金渠道等进行了细化、实化。
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的同时,仍有一些地方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流于形式,缺乏真情投入、缺少长久机制,在让受助者更有尊严方面仍有明显改进空间。逢年过节才前呼后拥送米送油走个过场,这种“送温暖”实非群众所需,甚至是本末倒置。
避免送温暖流于形式,有关部门应真正把困难群体的冷暖放在心上,姿态放低、视角放平、重心下移,对于不同原因致贫的群体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扶助,避免出现有群众因病致贫、因教致贫、因灾返贫而又无处求助的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感受到真真切切的温暖。
钱物可解一时之困,真诚的关心却能给困难群众带来更长久的温暖。各级民政部门应建立长效机制,变年节性送温暖为制度化的救助帮困,为需要长期帮扶的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救济,授人以渔、提供尽可能多的工作机会,全面提高困难群众自我脱困的能力,让他们能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在社会关爱中尽早实现脱贫。这样才能筑牢民生底线,不让困难群体在共享发展中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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