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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为官不为需长效机制
刘 峰
//m.auribault.com 2016-09-14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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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官一任要有担当和作为,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笔者近期在调研中发现,为官不为现象已有明显好转,但仍没彻底改观,仍有一些干部做“撞钟的和尚”,精神状态堪忧。全面从严治党格局下,整治为官不为应既有治标之策,更有长效机制。

  为官不为是病症,治病首先要找病根,然后对症下药。为官不为说到底是一些干部执行力出了问题,而执行力是由执行能力、执行意愿和执行条件三大要素决定的,因此要细分一下为官不为的原因:一是缺少执行能力和本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无法适应新形势。二是执行意愿不足,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觉受不了,于是逃避责任、不愿作为,在其位不谋其政。三是执行环境不完善,执行条件不具备。

  有鉴于此,整治为官不为也要辨证下药:对缺乏执行能力的干部,通过以上率下、激励引导、培训辅导等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如果真有能力有问题,则遵循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妥善处理。对缺乏执行意愿的干部,要通过作风建设、严明法纪、批评教育、检查监督、惩戒问责等方式有效提升其意愿,使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对执行条件不具备的要改善条件,优化环境。执行环境重在畅通执行流程,改善执行条件,完善执行机制,用制度倒逼执行力提升。

  从长远计,遏制为官不为需健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双管齐下。约束干部重在传递压力,激励干部旨在传递动力,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干部奋发有为的活力和动力。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约束机制重在坚守铁的纪律,责任权力相称,对为官不为或者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追究问责。激励干部既要物质激励,更要精神激励和荣誉激励,要树立一批吃苦耐劳、积极作为的正面典型,发挥榜样激励的作用。对积极作为的干部要及时鼓励奖励,提拔使用,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有盼头、有奔头,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况。最终通过正面引导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共同形成风清气正的良性局面,使广大干部不用扬鞭自奋蹄。

  整治为官不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建议不仅要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而且要全面建立政绩“台账”,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台账”重点记录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态度和措施、执行的力度和具体的成绩,尤其是重大事件中的表现和群众的满意度。要做到工作项目化、任务具体化、绩效显性化。还要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让干部在“聚光灯”下干事。

  整治为官不为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关键是促使各级干部积极作为,主动谋事做事,并且把事做好。为此要用好绩效考核这根指挥棒,把干部的政绩与其职务的进退真正挂起钩来,把整治为官不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与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真正结合起来。

  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了,主动作为的干部就会越来越多,为官不为的现象也将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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