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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项报告成制度反腐“重要一环”
宋广玉
//m.auribault.com 2016-02-24 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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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们去年底刚填完一张有些“特殊”的表格:个人事项报告。包括个人婚姻状况、收入所得、出国(境)、子女移民等14项情况,都必须如实地填报,房子差1平方米也不行。据媒体报道,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正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环”,对领导干部产生重大的纪律约束作用。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成“反腐利器”,一方面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小痈养成大患,有效减少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带病提拔;可以倒逼领导干部管好身边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另一方面也是让领导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从而形成风清气正的官场生态。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逐步产生效应,关键在于组织部门“动真格”。一方面,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比例由3%至5%扩大到10%,让存有侥幸心理的领导干部无所遁形;另一方面,组织部门实行“凡提必核”,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2015年,43.92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被抽查,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2015年,江苏省有6544名拟提拔重用考察对象接受抽查核实,65名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2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让个人事项报告成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环”,成领导干部的“紧箍咒”,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这项工作,尽快解决一些现实问题。比如扩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覆盖面,解决“小官贪腐”。这几年,“小官贪腐”问题比较突出。2015年,仅北京市纪委就查处“小官贪腐”问题630人,涉案金额5.21亿元。因此,不妨将更多领导干部以及一些手中握有权力的非领导干部,诸如科级干部、村支书等纳入个人事项报告范围,防止“小官贪腐”带来的危害。现在,南京已经将个人事项申报,扩大到科级干部层面。再如,进一步加大随机抽查核实比例,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10%的随机抽查核实比例和“凡提必核”,只能覆盖一部分干部,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也属正常。今年1月,仍有5459人“不听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就是一例。目前,上海已先行一步,将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随机抽查比例扩大到20%.还有,要正本清源,在切实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上下功夫,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心怀邪念者想腐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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