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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农民工养老问题需未雨绸缪
吴学安
//m.auribault.com 2016-03-25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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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9年的近2.3亿人,到2015年的近2.8亿人,全国农民工总量逐年增长。其中,高龄农民工从2800余万人增加到近4700万人。这组数据背后,第一代农民工面临的养老困境也日益放大。如何让他们“老有所依”,成为这个春天里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之一。(见3月24日《工人日报》)

  所谓高龄农民工,通常指年龄在50岁以上、依然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进城务工人员。这些高龄农民工曾是第一代外来务工者,在上一轮的改革大潮之初,他们走出农村,加入打工大潮,推动中国前所未有的城市化浪潮。如今,他们可能还没攒够养老钱,却不得不面对新的困境——到了该颐养天年的时候,可“明天的早餐”在哪里?

  虽说部分高龄农民工投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起个人养老账户,但是由于个人养老金累计金额有限,对于即将到退休年龄或已到退休年龄的高龄农民工来说,若想享受到退休待遇,仍需要时间来实现。

  一方面,现行国家政策规定缴费年限,农民工累计缴费未达到15年的,无法领取养老金,这让一些农民工无可奈何;另一方面,农民工流动大,但我国目前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和社会统筹账户的缴费无法随人转移,导致其对农民工失去社会共济的作用。

  值得欣慰的是,无论是“十三五”规划纲要,还是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加快农民工市民化”做出详细部署。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今年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

  随着老龄化速度的加快,高龄农民工人数在今后十年内还会持续增长,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审时度势,未雨绸缪,帮助高龄农民工摆脱养老困境,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兜底作用,不让这些进城农民陷入老无所养的境地。

  一方面,各级劳动部门要严格监管、有力执行,努力消除户籍、身份在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差距,保证进城农民工能够加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另一方面,加快养老金全国统筹脚步,让岗位不稳定的农民工有一个养老金的稳定保障,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加、结算、转移等多项支付平台,激活分散于多地的个人养老账户资金,确保他们老有所养。

  让农民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这关系到数千万高龄农民工实实在在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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