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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可小视
白杨林
//m.auribault.com 2016-02-25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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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政府、国家“大事”的“细胞”

  日前,笔者在某乡镇听一个当地干部这样说:“我们基层干部天天和老百姓打交道,发现老百姓最关注的往往是一些‘小事’。对这些‘小事’,我们绝对不可小视,否则就可能出大事。”这句话里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在实际工作中,确有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对大工程、大项目比较感兴趣,认为抓“大事”才容易出政绩,抓“小事”费功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些细小的民生工作。比如,某路段的路灯坏了,几个月无人过问;某居民小区门口的路塌陷出一个洞,群众来往不方便,却不见相关单位及时维修;某商店深夜播放音响扰民,群众投诉无果;等等。比起那些动辄投资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的大项目来,类似的事情看起来确实是“小菜一碟”,但这些“小事”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紧连在一起,同样马虎不得。

  我们强调“小事”不可小视,其实质就是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刻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政府、国家“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因此,把群众的“小事”当大事来办,是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应有的基本态度,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不能含糊,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唯有如此,党和政府才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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