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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快笔
萧骁
//m.auribault.com 2016-03-31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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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贿人升迁是否符合免责规定

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近日在郴州市中院受审。媒体查阅起诉书发现,本案14名行贿人中,包括3名官员,其中一人落马,两人已升迁。

  “重受贿、轻行贿”,是为了换取对受贿犯罪的查处,但这种做法长远来看并不可取。为此,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只有“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今年两会,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所作工作报告也显示,2015年各级法院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495人。这些都表明,“重受贿、轻行贿”正得到纠正。

  而本案中,两名行贿人均在任,显然与严格司法的方向不符。根据起诉书,二人分别行贿2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美金,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行贿1万元即可追究刑责。二人因何未受到追诉?是否存在上述可免除处罚的情形?希望在未来的审理中能得到回答。

“毒水壶”风波质监部门该反思啥

江苏质监局近日发布的一则“2016年电水壶产品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报告”,引发了一场“毒电热水壶”风波。

  根据报告,“55.6%的电水壶产品锰含量在10%左右,存在使用高锰钢的问题”,但对于高锰钢电热水壶会有哪些伤害,如何处置问题水壶,并没有说明。正因为缺乏解释,类似“请马上停用不锈钢电水壶,不然孩子会变笨”的网文开始刷爆朋友圈,甚至有人真把壶扔了。

  半数电水壶可能有问题,真是细思恐极。可很快有记者发现,江苏质监部门抽样采用4%乙酸作为食品模拟液并不妥当,按规定,“食品模拟物应当为10%乙醇或水”,模拟物不同,检验结果自然有偏差。

  风波总会过去,但质监部门得从中习得教训。比如,发布检测报告务必精准、完善,在发布数据的同时,多做一些服务性的解释工作。再者,检测本身也务必规范。由此,江苏质监能否出来回应一下质疑,毕竟,扔个电水壶是小,失去信任是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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